台前调查局长泄密被判10年
外观
这篇新闻报道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来自美国政府的国营国际广播机构美国之音的新闻,有关新闻属于公有领域。 请注意: VOA会转载来自美联社、法新社等处的新闻照片,有关新闻的转载照片不属于公有领域。 |
【2008年12月5日讯】
中华民国台北市地方法院判决中华民国法务部调查局前局长叶盛茂10年徒刑,罪名是参与前总统陈水扁涉嫌的腐败丑闻。台北市地方法院星期四说,叶盛茂向陈水扁泄露了对陈水扁挪用公款和洗钱案调查情况的秘密信息。他是在担任调查局局长期间向当时的总统陈水扁泄密的。
法官还判叶盛茂以权图利,掩饰与陈水扁腐败案有关的资讯,并在另一起案件中向陈水扁所属党派的一名立法委员泄露秘密消息。法庭不准叶盛茂在考虑是否上诉期间获得保释。叶盛茂从今年10月初开始就被拘押。法庭还指出,陈水扁及其家人是一起新的洗钱案的被告,他们被控把钱寄往一个国外的避税帐户。
本篇报道已经存档,不能再作修订。
维基新闻上的文章带有时效性,反映新闻被撰写及发表的当下时间,不包含发表后才发生或为人所知的事件或知识。
如果确实需要修正错误,请在讨论页提出你的修改建议,并且通知管理员注意。 依据存档常规,存档后之修正只限于非内容事项(错别字、格式等)。
请注意,新闻中列出的消息来源URL可能因时间久远无法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