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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四位司法官疑似涉嫌收贿 遭法院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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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6日讯】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林明俊及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等五人,涉嫌收取前苗栗县长何智辉贿赂,在今年五月十二日的苗栗铜锣土地开发弊案高院更一审时,将被判刑十九年的被告何智辉改判无罪。高检察署特侦组于七月十三日展开搜索,并将五名被告拘提到案,检方声请羁押。何智辉目前在逃,台北地检署已发布通缉令。

苗栗铜锣土地开发弊案被告何智辉,先是透过中间人谢燕贞于2008年疑似转交250万给二审受命法官林明俊,但仍被判刑14年。

因此又于更一审言词辩论前交给检察官邱茂荣及受命法官李春地350万汇款。后又利用关系找上更一审法官蔡光治的情妇黄赖瑞珍转交150万贿款,及更一审审判长陈荣和汇款200万,双方并以“土鸡”、“200斤米粉”等代号暗指贿款。

法务部执行“正己专案”,由调查局跟监长达3、4年,以监听等方式搜证,最后于七月十三日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同步展开搜索,并同时进入高等法院及板桥地检署搜索。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于当天表示:“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调查官分别到台湾高等法院四名法官办公室及板桥地检署一名检察官办公室,以及相关涉案人员住处等处所进行搜索。”。

同时,调查人员也对何智辉拘提,但遭何智辉逃逸,检调在7月15日晚间7点发布通缉令,时间长达25年,期限到213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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