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出版總署規範辭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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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2日訊】

北京娛樂信報報導,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為提高辭書出版質量,規範辭書出版秩序,特制定《關於規範圖書出版單位辭書出版業務範圍的若干規定》。該《規定》指出,5月1日起,總署將對辭書出版進行大力度的整頓,其中針對的辭書主要是「除專科類辭書、少數民族文字與漢語對照辭書以外的辭書出版業務。」

《規定》要求不能超範圍出版辭書。《規定》指出,自5月1日起,出版業務範圍中無辭書出版業務,但超範圍出版辭書的圖書出版單位,一律停止辭書出版、發行業務。已出版辭書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新聞出版總署質量檢查為合格的,方可繼續發行。正在編輯加工的辭書,一律中止活動,經新聞出版總署批准同意增加辭書出版業務後,方可繼續出版、發行。 有辭書出版業務的圖書出版單位,由總署對其進行辭書質量檢查。對辭書質量不合格或所出辭書中存在抄襲、剽竊等侵犯著作權行為的出版單位,可以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其辭書出版業務兩年或直接撤消其辭書出版業務的處罰。

中國辭書學會副會長、中國辭書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周明鑑表示,這是對辭書市場力度最大的整頓。他認為目前每年出版的辭書中有不少是劣質書。「一個書商曾透露,他做的《現代漢語辭海》定價850元,但成本只有28元。他讓一位大學生按《現代漢語詞典》編書,要求每頁改10個字。這樣的書怎麼能保證質量?」

周明鑑認為《規定》的出台不會造成辭書出版的壟斷,實行准入制度將有利於優質辭書的出版。

商務印書館策劃部的負責人張稷認為,《規定》的出台會上扭轉目前辭書出版的混亂狀態,對規範辭書市場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他舉例說:「在辭書中,把『饅頭』解釋成『乳房』;將『不破不立』解釋為『現多指公安機關受理的刑事案件,能偵破的,就立案,不能偵破的,就不立案。』……這樣的辭書,不啻為一個定時炸彈。因為工具書在讀者的求知過程中往往扮演最終的知識裁定者角色。正是由於讀者對工具書的信賴,如果對劣質工具書任其流行泛濫,後果不堪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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