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沙田衝突 三人承認暴動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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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5日訊】

7.14沙田區大遊行-新城市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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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沙田區大遊行-新城市廣場

去年7月,香港沙田區新城市廣場發生示威和衝突。3名男子早前承認暴動等罪行,被判入獄3至4年。三名被告分別是24歲侍應梁柏添、51歲保安員龔志遠及17歲學生李文謙,他們分別承認暴動和意圖傷人等罪。

法官胡雅文在宣判時強調,「香港的和平集會自由不是絕對的。當示威者使用暴力危害和平時,必須接受法律制裁」。胡亞文表示,根據現場錄像,參與襲擊兩名警察的人行為完全失控,造成其中一名警察重傷。她批評3名被告的行為意圖傷警,嚴重衝擊法治。她又引述終審法院的判詞,強調對於涉及大規模社會示威的案件,法院應更注重威懾力,而非改造被告人,以警告其他意圖以類似手段擾亂公共秩序的人。三人並非單獨行動,所以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刑事責任。根據被告人的認罪態度,相信他們會深感後悔,由於三人都認罪,所以對他們減刑三分之一。梁柏添和龔志遠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李文謙被判處3年4個月。

警方對判決結果表示歡迎,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馮培基說:「警方絕對尊重公民自由集會的自由和權利,但當這些集會有非法活動、非法集會,或有擾亂社會安寧的行為,並訴諸暴力,當有人受到人身傷害時,警方一定會嚴格執法,一查到底。」他表示,在此案中受傷的一名警察目前恢復良好,另一名警察左眼嚴重受傷,至今未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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