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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顯倫批終院裁定男囚犯剪短髮屬性別歧視「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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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訊】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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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上月裁定,懲教署要求男囚犯剪髮構成性別歧視。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撰文批評法院判決「離地」。

烈顯倫指出,男性監獄的規則不適用於女性監獄,反之亦然。他認為,《性別歧視條例》未必套用於今次案件;認為裁定參照《基本法》「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來審理,裁決結果都是一樣的。他質疑,是否將地區性問題上升到國家層面,無疑是請律師不考慮後果,肆意踐踏《基本法》。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男囚犯剪髮規定申請司法覆核,上訴至終院。終院指懲教署署長無法解釋為何男女囚犯待遇不同,「男囚犯儘量剪短頭髮」的規定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最終裁定梁國雄勝訴。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指出,女囚入獄後可以保留髮型,包括長髮,而男囚犯不能視為「較差待遇」。烈顯倫反駁說,女囚犯是有限制的,如果醫生要求她剪頭髮,她也必須遵守。

烈顯倫批評三個級別法院的法官只圍著海外判例轉,忽略了普通法在一國兩制原則下運作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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