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稱如公務員涉公眾活動被捕遭終止試用期 會有申訴機會
【2020年8月29日訊】
港區國安法
系列報導
- 2024年3月25日 (星期一):港囚犯原獲減刑 因廿三條難逃牢獄
- 2024年3月24日 (星期日):香港舉重總會主席稱香港為小國 奧委會要求交報告
- 2024年3月7日 (星期四):23條:港官否認取締Facebook、YouTube
- 2024年3月6日 (星期三):23條諮詢期成禁忌 港人迴避街訪
- 2024年2月19日 (星期一):香港少年犯肛門被性侵 性器官塗冬青膏
- 2024年2月5日 (星期一):港府收緊「新聞報導」理由查車牌
- 2024年1月28日 (星期日):「紅線」惹議: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風波
- 2024年1月28日 (星期日):中國國務院:2025年全國普通話普及率達85%
- 2024年1月28日 (星期日):Category:一國兩制
- 2024年1月28日 (星期日):香港M+博物館將《北京雜種》改叫「張元作品」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如果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因從事非法公共活動而被捕和起訴,將有機會申訴。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我們不會在逮捕或起訴後自動中止試用期。每位部門首長在處理這些個案時,都會考慮個案的情況和事實,並給予當事人上訴的機會。」
消息來源
- 聶德權稱若公務員涉公眾活動被捕遭終止試用期 會設申訴機會,《無綫新聞》,2020年8月29日。
- 被起訴公務員終止試用期前可申訴 聶德權:確保公平公正,《東方日報》,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