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白宮歡迎胡錦濤儀式上法輪功記者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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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幅[編輯]

個人以為該新聞撰寫質量較差,有些插曲提及就可以了,沒必要連篇累牘地描寫細節,還有介紹該人背景等等,太拖沓了,畢竟新聞的主角是胡布。--Farm 02:05 2006年4月21日 (UTC)

...而且過度連接.....moses

移動自User talk:Farm
我覺得這個過程對於不能觀看錄影的人來說,似乎有描述的必要。而維基做為網絡媒體,也不受限於篇幅吧?--roc (talk) 02:50 2006年4月21日 (UTC)

我理解的新聞,要求是簡明扼要、描述準確,而不是張三說什麼,李四說什麼,一一羅列,那就不是新聞了,是"特寫",一般讀者沒有這個耐心看又長又乏味的內容。--Farm 02:54 2006年4月21日 (UTC)

在我看來(或者我的本來目的),這篇新聞的主角,是王文怡,及描述整個騷亂(disruption)的過程,不是胡布,也不是中華民國國歌。新聞的作用,我認為,在於讓未在現場的人,得知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其他的主旨或其他的功用(概述等),可以另寫一篇新聞報導。--roc (talk) 03:02 2006年4月21日 (UTC)

如果你認為主角是王,那她是否有足夠的重要性,來作為該新聞條目的主角?其他新聞網站,是將她的事件作為新聞主角,還是胡布會的插曲之一?即使她有足夠的重要性,來作為主角,我認為該新聞內容也過於拖沓。
我認為wikinews應該作為公允的新聞網站,而不是八卦新聞網站。--Farm 03:17 2006年4月21日 (UTC)

這篇新聞是報導「法輪功記者喧場」,不是報導胡布會。若要報導或了解胡布會的內容,可以寫另一篇。沒有王文怡,就沒有這件事;沒有這件事,就沒有這篇報導。胡布會的新聞,完全可以寫一堆,一天的事情分不同角度可以寫十篇,然後做成專題報導。我希望維基新聞將來發展到這種程度,但是目前我不會有時間寫胡布會。這篇的主角,就是王文怡的所言所行,及這些言行的背景與後果。這篇新聞的對象不是八卦,而是在白宮南草坪,兩個國家領袖之前、公務進行時發生的事情。不在現場的人,有權利了解到底發生什麼。如果這篇是八卦,是不是萊文斯基在橢圓形辦公室的事情,更八卦?--roc (talk) 03:43 2006年4月21日 (UTC)

萊文斯基在橢圓形辦公室,我認為也是八卦,但引起的彈劾,就是正經的新聞了。--Farm 04:52 2006年4月21日 (UTC)

那看來我們對於新聞(或說八卦新聞)的界定,有不同的標準。我認為這些都是新聞工作者有必要及義務向公眾詳實、誠實揭示的事情。當然,有很多其他的事情也很重要,但我覺得不能說,這些事情就不重要或正經,只有彈劾才重要。如果公眾不了解這些看起來次要的東西,他們就難以理解後來的事情,就容易被勢力誤導。--roc (talk) 06:18 2006年4月21日 (UTC)
我尊重你的勞動成果的同時,提出自己的意見,具體修改我不多參與。--Farm 07:06 2006年4月21日 (UTC)
其實我對他人的修改是開放平和心態。我只不過不能接受沒道理的、有錯誤的、不溝通的、簡單的回退。其實,如果條目有改進,或者給我指正錯誤,我都很高興的。有些意見我可能保留,但我很希望自己也有改進。--roc (talk) 07:10 2006年4月21日 (UTC)

保留英文對照[編輯]

翻譯的引述,我覺得應該保留英文原文,作為對照,也方便維基讀者利用英文原文查證。至於王文怡原中文的十六字口號,我們可以只寫中文,可惜目前中文媒體都是從英文翻譯過來(中-英-中)。而我也實在聽不清楚她的中文口號(中文本身重音字就多,又不是白話,並且發音沒有英文宏亮)。--roc (talk) 03:50 2006年4月21日 (UTC)

頻繁的編輯爭議[編輯]

這個條目,已經出現頻繁的編輯爭議,最初是由用戶User:Mosesofmason在美東日光時間(UTC-4, 以下時間均為該時區)20:52 2006年4月20日引起。Mosesofmason已經在下列時間接連再三進行簡單性質的回退,並且對本人在編輯摘要中的解釋及提示沒有回應,我嘗試通過用戶頁提示,亦無回應或效果。

  • 23:34 2006年4月20日[1]
  • 22:58 2006年4月20日[2]
  • 22:08 2006年4月20日[3]

除了編輯摘要的意見,針對Mosesofmason最近的幾次編輯,我將修改意見臚列如下:

  • 有關「Secret Service」的名稱,很多機構都把翻譯成「密勤局」或「祕勤局」,不知道這個「特」字是哪裡來的,希望不要看錯成「Special」。此外,除非是錯誤或其他不妥,後編者應該尊重前編者的譯法。
  • 國歌名稱唸錯,並不是奏國歌的時候,而是司儀介紹程序的時候。
  • 記者台的確是在領導人正前,這樣記者們可以拍到最好的角度。這項資料有助於讀者理解現場情形,因此不應該去掉。
  • 根據維基的既定規則,不要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大陸」為「中國」,直至中國已經完成統一或台灣已經正式獨立。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用法,並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這個冗餘「國家」的稱呼,(有的是「中國國家主席」之簡稱,但這個稱呼不符合維基要求)。
  • 從警衛爬上記者台到拉下她來,沒有幾分鐘的時間。添加的資料與事實不符。
  • 吵鬧不是在軍禮儀式進行中,而是胡錦濤講話開始後。
  • 第一次的排名範圍是什麼?如何證明第一次?
  • 她身前的記者的確在轉過頭來拍她,不要抹掉。
  • 王文怡有當天的記者證,根本不用「混進來」。不是所有記者的斷言都可以引述。
  • 大紀元後來發出的聲明,已經跟當地時間下午網站上的聲明內容完全不同(見早期編輯歷史)。現有聲明,除了第一段,其他的絕大多數篇幅用在宣傳近來的蘇家屯事件,或其他與白宮事件無關的東西。本新聞稿原文引述的聲明內容,並不出自這篇聲明。原聲明稿雖然在大紀元網站上移除,但我的記憶也十分新鮮,並且其多數內容仍可通過來源中提供的那則CNN新聞驗證。總之,不需要提供這則蘇家屯聲明的連結。

我懇請Mosesofmason首先解釋上述問題,再對條目做出改動或再次簡單回退。謝謝。--roc (talk) 05:56 2006年4月21日 (UTC)

剛剛Mosesofmason又進行了第四次回退,完全簡單的回退。我邀請Mosesofmason就上述問題給予解釋,我也感謝他對此的幫助。--roc (talk) 06:20 2006年4月21日 (UTC)
  • 有關「Secret Service」的名稱,很多機構都把翻譯成「密勤局」或「祕勤局」,不知道這個「特」字是哪裡來的,希望不要看錯成「Special」。此外,除非是錯誤或其他不妥,後編者應該尊重前編者的譯法。
secret servic 特務機構, 且全名為 secret service agent
我不知道你怎樣定義「特務」,國語辭典是說「今多指受過特殊訓練,擔任特種工作,如諜報、爆破等的人。」美國Secret Service是聯邦執法機構,不是間諜或情報機構,他們的工作是保護美國貨幣及其他財產(例如總統)的安全。「secret」跟「special」不一樣。--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我從來沒說看錯 secret 為 special , 這是你自己的想法. 不要看到 secret 就知道密. secret service 是保護總統的機構, 和密一點關係也沒有.
既然沒有看錯,就不要再改「密勤局」的翻譯了。人家不是特務機構。人家是保護美國財產(包括貨幣及總統)的機構。--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特勤部門正因為不干諜報活動所以和密一點關係也沒有.
  • 國歌名稱唸錯,並不是奏國歌的時候,而是司儀介紹程序的時候。
就是在介紹國歌名稱時發生口誤
我們對此意見一致就好。--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那你改什麼?
你或許問錯了吧。我寫的就是介紹程序的時候,你上面也這樣回答,卻在條目中一再改成奏國歌的時候。你應該問你自己這個問題。--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難道不就是到奏國歌時發生的口誤嗎?
  • 記者台的確是在領導人正前,這樣記者們可以拍到最好的角度。這項資料有助於讀者理解現場情形,因此不應該去掉。
冗長
修改在另一句。--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去掉
有用的資料並不冗長。--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你怎麼判斷有用和沒有用的?
  • 根據維基的既定規則,不要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大陸」為「中國」,直至中國已經完成統一或台灣已經正式獨立。
沒這規定, 且新聞里中國就稱中國, 台灣就稱台灣
不同意。前述規範是多項維基媒體計畫遵守的,我覺得只要維基的原則及社群不變,這個原則不應該隨新聞或百科的區別而變。但我心態開放,如果維基新聞討論出新的規則,我將接受。--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你自己引用的來源也都如是
這關來源的格式什麼事情,在維基貢獻,請遵循維基的規範,不是簡單copy & paste。--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來源的格式是新聞格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用法,並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這個冗餘「國家」的稱呼,(有的是「中國國家主席」之簡稱,但這個稱呼不符合維基要求)。
同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這個規範或慣例,值得尊重。--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那你改什麼?
請好好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範用法,有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的稱呼?你應該問問自己,為什麼改回錯誤的東西。--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當然有這種說法
  • 從警衛爬上記者台到拉下她來,沒有幾分鐘的時間。添加的資料與事實不符。
從呼喊到拉下已經好幾分鐘
所以「從警衛爬上記者台到拉下她來,沒有幾分鐘的時間」如果我們對此意見一致就好。--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重點在有幾分鐘 不是沒有幾分鐘
呵,重點在於這個過程,只有幾秒鐘,而不是幾分鐘。仔細看看錄像,如果你不在現場。--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按照你的邏輯 到底是幾秒鐘? 我數大概是一分三十多秒 不知道你怎麼看的
  • 吵鬧不是在軍禮儀式進行中,而是胡錦濤講話開始後。
這是儀式的一部分
同上,既然我們對此意見一致就好。--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那你改什麼?
因為你寫是在軍禮進行中,仔細看看自己的修改。--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在全軍禮的儀式中. 哪裡寫進行的?
  • 第一次的排名範圍是什麼?如何證明第一次?
消息來源原文如此
不是所有消息可以經得住推敲。--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請給出理由
怎樣證明是第一次?不公開的情況,或者media blackout,你是否都掌握?--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來源說是第一次, 你說不是你得給出證據. 但我不需要證明, 因為新聞來源如此寫.
  • 她身前的記者的確在轉過頭來拍她,不要抹掉。
不必強調, 前文已述
關鍵是,前文未述,後文也未述。--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帶走的過程就可以 不必強調
  • 王文怡有當天的記者證,根本不用「混進來」。不是所有記者的斷言都可以引述。
若知是法輪功成員不會發放記者證
太肯定一些,法輪功成員(若是美國公民)一樣受第一修正案保護,不可能禁止其採訪權。望仔細查證。--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事實是記者如此說. 不要用你的想法推論法輪功能拿到記者證.
事實是,她有當天的記者證,我好心解釋只是協助你理解。你查證一下再講話,會比較妥當,而不是聽信一位加拿大記者的話。這也是包括你在內,維基記者的職責與操守。--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正因為事前不知道是會發生這樣的事才發出記者證, 你能說事先知道會發生而故意放入的嗎? 所以是混進來. 有錯嗎?
  • 大紀元後來發出的聲明,已經跟當地時間下午網站上的聲明內容完全不同(見早期編輯歷史)。現有聲明,除了第一段,其他的絕大多數篇幅用在宣傳近來的蘇家屯事件,或其他與白宮事件無關的東西。本新聞稿原文引述的聲明內容,並不出自這篇聲明。原聲明稿雖然在大紀元網站上移除,但我的記憶也十分新鮮,並且其多數內容仍可通過來源中提供的那則CNN新聞驗證。總之,不需要提供這則蘇家屯聲明的連結。
當事機關的觀點當然要引用
但我們是在討論白宮事件,不是蘇家屯事件。當事機關的立場,已經說明,但你刪掉了,卻加上這個不太關係的連結。--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你的記憶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大紀元有此聲明就應該引用
這份聲明原來是「聲明」,現在已經去掉,換成「說明」啦,大部分內容也換成跟事件本身(per se)無關的資料。至於大紀元本來的「聲明」及向官方致歉,如果你當時沒看到,勸君還是看看CNN的報導吧。--roc (talk) 08:03 2006年4月21日 (UTC)
我當然看過 CNN 報導, 這就是你抹殺大紀元說明的理由?
over

--moses

對不起,為明瞭及篇幅,我答覆在上面。--roc (talk) 06:55 2006年4月21日 (UTC)
另外,提醒第四至六次簡單回退:
  • 01:14 2006年4月21日 [4]
  • 01:31 2006年4月21日 [5]
  • 01:38 2006年4月21日 [6]
請編者尊重WN:3RR。--roc (talk) 07:10 2006年4月21日 (UTC)

報導焦點[編輯]

我認為,焦點應是法輪功攪場,同意一些細節冗長,但準確性上支持roc。維基新聞當然是新聞,但也是維基的新聞,得遵守維基的一些準確性的要求,反對中國國家主席,應全稱。—自由主義者  2006年04月21日06:59 (UTC+8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