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狒狒中槍身亡,有獵人坦承開槍射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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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讯】

桃園農業局捕獲逃出六福村動物園16天、在當地多日出沒的狒狒,發現狒狒中槍受傷最終死亡。一名獵人自稱奉新竹政府指示開槍,但政府否認。獵人無授權射殺野生動物,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判刑和罰金。

資料圖片:东非狒狒

桃園市農業局表示,工作人員圍捕時曾發射麻醉劑,再用網將狒狒捕獲。

昨日(3月27日),因當時環境昏暗,並未發現狒狒先前已中槍,而在轉運過程中發現牠有失血情況後,緊急送往救治,但最終死亡。

而桃園政府工作人員只配置了麻醉槍,亦沒有委託外部人員參與,政府表示會報警釐清相關狀況。

有林姓獵人承認開槍射殺,稱其受新竹縣政府委託

臺灣桃園市楊梅警分局3月27日傳喚在現場持槍的獵人到場說明。

結果一名林姓獵人承認是自己開槍打傷狒狒,透露「擔心狒狒會攻擊在場民眾」才進行射擊,沒想到卻命中狒狒要害。

該名獵人表示,是接到新竹縣政府農業處一名廖姓技士電話委託,才帶著獵槍到場協助圍捕。

不過針對該說法,新竹縣農業處否認參與、委外抓狒狒,到底誰准獵人開槍的,詳細情形還有待釐清。

當時追捕時是否有疏漏?為何沒能發現狒狒已中槍?

據了解,當時候桃園市農業局一行人攜帶麻醉槍前往現場時,就發現已經有另外一組人在屋子裡面,且狒狒已經倒臥在牆角,於是才用網子趕緊將牠罩起移出。

由於當時屋內昏暗,因此沒有發現狒狒身上有槍傷,直到運送過程中發現有出血情況。

才緊急徵詢也在現場的六福村獸醫,最後先才決定先把它送去六福村動物園進行治療,可惜仍傷重不治。

桃園警方的調查結果

3月27日晚間,參與桃園市抓狒搜捕計畫的相關人員全部前往桃園市楊梅警分局富岡派出所到案說明後。

分局長張仁傑深夜表示,林姓獵人坦承用槍擊傷狒狒,但仍須釐清究竟是受哪個單位之託前往圍捕,全案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偵辦。

張仁傑表示,有關昨(27日)狒狒因圍捕受傷致死,經警方通知相關人員到場調查結果如下:

第一點、開槍擊斃狒狒為一林姓獵人,其已坦承用槍,所使用獵槍係經合法申請。

第二點、該林姓獵人並非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委託協助圍捕。

第三點、對於林姓獵人係屬何單位,為何會到現場,各方說法不一,尚待警方深入追查。

第四點、全案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偵辦。

若結果表明未受新竹縣政府授權,獵人射殺狒狒將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

根據臺灣有關野生動物保育的相關規定,無故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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