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司法程序完結
【2020年12月30日讯】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

系列報導
- 2023年8月29日 (星期二):茶餐廳黃帽工人塗鴉涉國安法 被港府遮蓋
- 2023年8月25日 (星期五):香港高院拒批《願榮光》臨時禁制令
- 2023年3月18日 (星期六):香港反送中四年:由示威伊始走到社運沒落
- 2023年3月18日 (星期六):港澳辦「升格」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 歸中共中央直屬
- 2023年3月18日 (星期六):《立場新聞》被指煽動案 控方指記者引導梁頌恆答問題
- 2023年3月11日 (星期六):初選47人案:區諾軒指戴耀廷「真攬炒十步曲」文章「改變初選本質」
- 2023年3月11日 (星期六):香港男教師涉為「香港獨立黨」骨幹成員 被改控串謀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 2023年3月10日 (星期五):香港国安处警察拘捕前职工盟总干事、李卓人妻子邓燕娥
- 2023年3月10日 (星期五):世界冰球锦标赛 港队赛事又播错国歌
- 2023年3月7日 (星期二):甄子丹:反送中不是示威,是暴動 港人聯署促奧斯卡撤頒獎嘉賓
12名參與反修例示威的香港人因為偷渡在內地水域被捕,深圳法庭判處其中十人七個月至三年監禁,兩名未成年港人就不獲起訴。
深圳鹽田法院判處鄧棨然和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渡邊境罪」分別被判處 3 年和 2 年的有期徒刑,又分別罰款 2 萬和 1.5 萬元人民幣。其餘八名被告就因「偷越邊境罪」被判處 7 個月監禁並罰款 1 萬元人民幣。法院指十名被告全部認罪,都可以從輕處罰,其中兩名組織偷渡的被告是受他人組織實施犯罪,屬於從犯。
深圳鹽田檢察院就決定不起訴兩名涉案的未成年港人,官方稱他們自願認罪認罰。兩人在今日已經被移交予香港警方。
-
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