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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司法程序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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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讯】

情况通报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运动
系列报导

12名参与反修例示威的香港人因为偷渡在内地水域被捕,深圳法庭判处其中十人七个月至三年监禁,两名未成年港人就不获起诉

深圳盐田法院判处邓棨然和乔映瑜因“组织他人偷渡边境罪”分别被判处 3 年和 2 年的有期徒刑,又分别罚款 2 万和 1.5 万元人民币。其余八名被告就因“偷越边境罪”被判处 7 个月监禁并罚款 1 万元人民币。法院指十名被告全部认罪,都可以从轻处罚,其中两名组织偷渡的被告是受他人组织实施犯罪,属于从犯。

深圳盐田检察院就决定不起诉两名涉案的未成年港人,官方称他们自愿认罪认罚。两人在今日已经被移交予香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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