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场国安法案件审讯据报将无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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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8日讯】

港区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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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引述消息报道,香港律政司司长今月初引用《港区国安法》第46条,以“保障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为由,指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审理首宗港区国安法案件。

被告唐英杰在去年7月1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摩托车,冲向警方防线,目前被控恐怖活动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他申请保释被拒,至今继续还押候审。

报道引述消息指,唐英杰的律师团队正考虑司法复核律政司的决定。根据国安法第46条,审讯将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所组成的审判庭审理。大律师公会在国安法颁布后,就已关注此条文剥夺陪审团审案权利。

律政司发言人拒绝回应法新社的报道,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会评论个别案件。香港自开埠初期已采用普通法,过去176年都有陪审团审案,直至去年实施的国安法明文允许在毋须陪审团的情况下审案。

香港迄今有四人被落案起诉违反国安法,除唐英杰外亦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学生动源创办人锺翰林,以及另一示威者马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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