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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拘捕朱凯迪陈志全及许智峰三位前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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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讯】

人民力量陈志全手持一个胶樽冲向主席台,有液体泼洒在地上,随即传出臭味,被保安阻止并带离会议厅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运动
系列报导

秘书处报警后,警员到场处理
在国歌法三读表决期间,多名保安筑成人墙阻止民主派议员
香港立法会

三名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朱凯迪、陈志全、许智峰被捕,香港警方指他们涉在立法会内泼洒污浊液体。三人被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法》及《侵害人身罪》。他们分别以一千至两千港元保释,明日(19日)将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

5月28日上午,《国歌条例草案》在立法会二读,期间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倾倒腐烂盆栽,传出恶臭。立法院秘书处报警,消防、警察到立法会调查。陈凯欣报称吸入不明气体,后来呕吐了三次,后送院治理。

6月4日,立法会审议《国歌条例草案》期间,人民力量陈志全及议会阵线朱凯迪在主席台前泼洒恶臭液体抗议,指控梁君彦充当“橡皮图章”。会议厅其后传出臭味,立法会代主席李慧琼驱逐两人离场及暂停会议,消防及警方到场调查,会议暂停近4小时。同日下午,立法会在混乱中用了30秒极速通过三读。

警方称,该两天接到立法会秘书处的报告,称有人在会议期间向主席台掉下或泼出恶臭的液体,导致会议中断。在5月28日的事件中,有两名人士报称身体不适。

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经调查及咨询律政司后,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拘捕3人,并被控以“藐视罪”。控罪最高可罚1万元,以及12个月监禁。而《侵害人身罪条例》中的“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

陈志全表示,林郑政府要打压异见者是“无所不用其极”,如“生化袭击”一样。许智峰指,警方在警署提到他所做的行为对梁君彦受损,他觉得“荒谬”。朱凯迪称,如果这种行为都可以被控《侵害人身罪条例》,他相信一个人在升降机内放屁,臭到旁边那位,都可以用同样条例起诉。

有建制派议员认为,只要有违法行为发生,警方就可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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