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九人非法集结案 表面证据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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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0日讯】

港区国安法
系列报导

黎智英及民主党创始人李柱铭和其他七人因涉嫌组织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案星期三(3月10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继续审理。法庭裁定,对上述9人指控的表面证据成立,案件将押后到3月11日继续审理。

黎智英等9人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并参加香港“反送中”流水式集会。被控上述罪名的其他成员有工党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吴霭仪、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梁国雄、梁耀忠和区诺轩。

区诺轩此前承认两项组织及参与未经授权集会的控罪,而梁耀忠则承认一项参与未经授权集会的控罪。法官已经暂定3月22日处理两人的求情。其余被告否认了这些指控。

去年4月18日,香港警方采取大规模行动,拘捕了黎智英、李柱铭等15位香港民主派人物,指控他们涉嫌在2019年8月至10月,分别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香港法院随后指控其中涉及8.18案的有9人,将他们列为被告,分别被控“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9人中年龄最大的是82岁的李柱铭,最小的是33岁的民阵前召集人区诺轩。9人中除黎智英之外,其余8名被告人都曾担任立法会议员。李柱铭则是首次被起诉刑事罪。如果被判有罪,每人每条控罪将面临最高五年监禁。

黎智英还被控诈骗罪和港区国安法规定的“勾结外国势力罪”。中国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2月的一次讲话中称,要严惩三名“反中乱港分子当中的极端恶劣者”。夏宝龙并点名黎智英、戴耀廷和黄之锋就是他所谓要严惩的三名“极端恶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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