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官员解释港版国安法 被批未弄清司法独立与管辖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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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5日讯】

港区国安法
系列报导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计很快通过“港版国安法”之际,全国人大的主管官员称,香港的司法独立与管辖权没有必然的联系,且没有“一刀切”禁止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法官审理国安法案件,而是由行政长官指定一批适合的法官,可避免有关法官在审案时可能陷入“双重效忠”境地。

据港媒报道,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周二在中联办召集亲中人士举行座谈会。明报6月24日刊登了法工委副主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的发言稿。其中,张勇声称,司法独立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受任何干涉,不是指法院的管辖权和审判权,因此与管辖权没有必然的联系。

张勇还称,香港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在涉及到外国或境外势力介入以及国防军事等复杂因素时,是力所不及,只有中央政府才有权及能力管辖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他又表示,由行政长官指定一批适合法官,目的是避免相关法官审案时陷于“双重效忠”境地。

郭荣铿

但是,香港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表示,司法独立是普通法下的原则,与管辖权属不同概念,如果中央直接管辖某些案件,会完全影响到香港法院在香港发生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郭荣铿促请张勇弄清楚司法独立及管辖权两者的关系。

郭荣铿还批评张勇指大部分国家的法官任命都是政治过程,与司法独立无关的说法。郭荣铿说,根据基本法,法官的任命是根据才能,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的委员会作推荐,再由特首接纳及任命,做法行之以久,而非由特首直接挑选一批法官审案。

对于法官的国籍问题,郭荣铿表示,法官宣誓效忠基本法,履行职能与国籍无关,将来处理涉及国安法案件的法官,不应以肤色或国籍区分。

郭荣铿还批评说,特首既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席,又委任法官,同时负责行政及司法,会有角色冲突。

此外,香港亲中的英文南华早报周三报道说,张勇有关避免法官“双重效忠”的说法,看来直接与特首林郑月娥回应亲中人士相关要求时的说法冲突。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二在回应是否会容许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案件时说,根据基本法,目前司法机构中,只有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有国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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