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官員解釋港版國安法 被批未弄清司法獨立與管轄權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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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5日訊】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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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預計很快通過「港版國安法」之際,全國人大的主管官員稱,香港的司法獨立與管轄權沒有必然的聯繫,且沒有「一刀切」禁止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而是由行政長官指定一批適合的法官,可避免有關法官在審案時可能陷入「雙重效忠」境地。

據港媒報導,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周二在中聯辦召集親中人士舉行座談會。明報6月24日刊登了法工委副主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的發言稿。其中,張勇聲稱,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受任何干涉,不是指法院的管轄權和審判權,因此與管轄權沒有必然的聯繫。

張勇還稱,香港作為一個地方行政區域,在涉及到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以及國防軍事等複雜因素時,是力所不及,只有中央政府才有權及能力管轄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他又表示,由行政長官指定一批適合法官,目的是避免相關法官審案時陷於「雙重效忠」境地。

郭榮鏗

但是,香港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司法獨立是普通法下的原則,與管轄權屬不同概念,如果中央直接管轄某些案件,會完全影響到香港法院在香港發生案件的司法管轄權。郭榮鏗促請張勇弄清楚司法獨立及管轄權兩者的關係。

郭榮鏗還批評張勇指大部分國家的法官任命都是政治過程,與司法獨立無關的說法。郭榮鏗說,根據基本法,法官的任命是根據才能,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委員會作推薦,再由特首接納及任命,做法行之以久,而非由特首直接挑選一批法官審案。

對於法官的國籍問題,郭榮鏗表示,法官宣誓效忠基本法,履行職能與國籍無關,將來處理涉及國安法案件的法官,不應以膚色或國籍區分。

郭榮鏗還批評說,特首既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又委任法官,同時負責行政及司法,會有角色衝突。

此外,香港親中的英文南華早報周三報導說,張勇有關避免法官「雙重效忠」的說法,看來直接與特首林鄭月娥回應親中人士相關要求時的說法衝突。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二在回應是否會容許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時說,根據基本法,目前司法機構中,只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有國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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