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指不应着眼三权分立表面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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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5日讯】

郑若骅
港区国安法
系列报导

杨润雄

香港中学通识教育课本删去“三权分立”的争议。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行政主导的宪制令应以《基本法》解释,而非概念的表面标题。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前表示,“三权分立”是一个误解。《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是行政主导,核心是行政长官。而“三权”是指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衡。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网志中表示,我们不应该只关注一个概念的表面名称,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她说,根据《基本法》,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行政机关的全面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以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

她表示,《基本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长官作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首长,有领导香港特区政府签署法律草案、决定政府政策等方面的权力和职能。这说明香港特区的结构是行政主导型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在履行职责时是相互联系的,但提出法案的主导权在行政机关。她还表示,在特区政治体制下,司法独立不会受到影响,行政部门虽然享有更大的决策权,但必须遵守法律。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认为,用“三权分立”来形容香港的政治制度,未必正确。教育局局长杨润雄说:“关于香港是否拥有三权分立,存在许多争议。如果你想谈论香港现行制度,你只能回到《基本法》,而不能纯粹用几个字。”

杨伟雄说,通识教育科引起社会不信任,有人怀疑会否利用通识教育科推广自己的理念,而检讨教科书的原则是要确保教科书与课程配合,保持全面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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