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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調整由香港入境廣東人士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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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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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廣東省政府今天(8月5日)宣佈調整後天(8月7日)起對從香港進入廣東的人員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呼籲市民在前往廣東時確保符合要求,以免在過關時出現障礙。

廣東省政府就新冠病毒核酸測試設定的最新要求指出,由8月7日上午10時起,除事先獲得廣東批准執行必要公務和商務職責的人員及跨境貨車司機外,其他人員將繼續執行適用於他們的現行政策。所有其他經深圳灣及港珠澳大橋管制站進入廣東的人士,均須出示由香港特區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發出的有效證明,證明其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陰性測試結果會在報告發出後24小時內有效。香港特區政府認可的指定檢測機構已在「新冠病毒專題網站」上公佈。

政府發言人說,市民前往廣東前,必須攜帶符合廣東省政府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有效證明硬正本或列印本,並預留足夠時間辦理出入境手續,否則將被拒絕入境。他們在內地被拒入境後再次入境時,會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被強制隔離14天。市民應格外注意,避免出現這種情況。

政府再次呼籲市民,鑑於香港本地疫情嚴重,應避免外出,保持社交距離,避免外出就餐。市民應嚴格保持手部衞生,需要外出時應戴上外科口罩。即使出現輕微症狀,也應及早就醫,以防止疾病在社區蔓延。

發言人亦提醒市民,根據修訂後《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任何人在登上或乘坐公共運輸工具、進入或出現在港鐵收費區、進入或出現在室內公共場所、公共運輸總站及轉車處時,必須隨時戴上口罩。否則,他們將觸犯有關規例,最高可處以第2級罰款(5,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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