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警承認用衣架打7歲女兒 獲准簽保守行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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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7日訊】

在香港,38歲男警員疑因管教問題,用衣架責罰其7歲女兒,導致女兒多處瘀傷,裁判官下令男警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

香港警察總部

2022年10月,38歲男警疑因管教問題,用衣架責罰其7歲女兒,導致女兒多處瘀傷,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兒童導致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罪。男警周二(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案情,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下令男警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

裁判官強調,正如控方所指,此處理方式並不常見,希望被告珍惜,又寄語被告即使在照顧女兒時遇到困難,現時學習及教導方式跟以往已經不同,「咩方法都好,出發點都係為佢好啫,打佢已經唔好」。

案情:被告前妻發現女兒大腿、臀部瘀傷

控方指,應辯方要求,控方願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本案,但強調此處理方法罕見,亦屬被告的最後一次機會。

被告的承認案情指,被告與妻子離婚後,女兒與被告及家傭同住,女兒隔周會到前妻家中居住。案發後數天,前妻接女兒放學到商場用膳,並為其更換衣服準備到跳舞班。前妻發現女兒大腿有瘀傷,在詢問下女兒表示,遭被告於數天前用衣架打傷,因她玩電話沒有做功課。送院檢驗後,發現女兒兩邊大腿、臀部有多處瘀傷,報警處理。

案情:被告用金屬衣架打女兒

根據女兒錄影會面紀錄,她在案發當天下午在家中看YouTube,影響了做功課速度。當家傭查問時,女兒說謊指看YouTube是功課的一部分。當天傍晚被告回家後,發現女兒花很長時間做功課,又未溫習,於是向女兒查問。家傭表示女兒下午在看YouTube,稱屬功課一部分。被告於是拿金屬衣架,打女兒的臀部4至5次,女兒感到疼痛及害怕。警方隨後拘捕被告,他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用衣架打女兒大腿及臀部,希望可糾正其行為。

被告LM(38歲,報稱警員),被控「故意襲擊兒童導致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指他於2022年10月18日,在青衣一單位故意襲擊7歲的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指,涉案警員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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