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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疫逃離醫院男子李運強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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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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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8日從香港伊利沙伯醫院隔離病房逃離的63歲確診男子李運強,被控一項「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判囚4個月。

李運強求情稱身體愈來愈差,每月僅靠5000多元的綜援生活,如果入獄會失去綜援,過年後還要接受小腸氣手術,希望法庭罰款了事,「你要我坐監我真係會死,乜嘢都無㗎喇,綜援又無,畀我出去過返個好年啦」。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問李運強為何逃去,他稱「我本應唔係走,突然打嚟同我講仲有4支大頭針未打,唔好走住,你知啦打落肚臍好痛㗎!我一時鹵莽就走咗去」,鄭潤聰斥責「60幾歲人仲會怕打針」,問李運強:「你嗰兩日去咗邊?」李運強稱「喺街到瞓」,鄭潤聰問他為何不回家,他表示「未清潔好,仲有細菌」。鄭潤聰判刑時直斥李運強的行為非常自私,指法庭必須要給予公眾清晰訊息,「你寧願瞓街都唔返屋企,驚痛而罔顧其他人安全,香港好多市民出好多力防止疫情擴散,你仲要走咗兩日」。李運強本來被判入獄6個月,唯晚上發現量刑出錯,遂更改刑期為4個月。

2020年12月7日,被告李運強獲香港衞生署通知他為確診人士的密切接觸者,後在竹篙灣檢疫中心被檢出陽性反應,12月14日轉到伊利沙伯醫院隔離治療。18日下午5時,李運強離開病房,當值護士發現其逃走後報警。警方前往李運強報稱住址,但沒有發現他,警方於20日半夜在長洲街近上海街交界尋回李運強,並送返醫院繼續隔離。直至12月23日李運強被驗出陰性反應後方拘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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