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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当局又推迟复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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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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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省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及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电、供水、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商超、食品生产及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并要求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此前,湖北省曾通知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13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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