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當局又推遲復工時間
外觀
【2020年2月14日訊】
2019冠狀病毒病
疫情報導
疫情報導
系列報導
- 2024年5月15日 (星期三):武漢疫情:公民記者張展 四年刑滿去向未明
- 2024年3月11日 (星期一):萬能青年旅店港騷唱悲歌 《殺死那個石家莊人》
- 2023年12月22日 (星期五):日本餐廳「禁中國人」告示釀中國網民批評
- 2023年5月6日 (星期六):世衛組織今日宣布 結束COVID-19全球疫情公共衛生緊急狀態
- 2023年4月30日 (星期日):台灣將新冠降級第4類傳染病 指揮中心解編
- 2023年4月15日 (星期六):大阪獲日本政府批建賭場
- 2023年4月13日 (星期四):中國新口罩指引:交通及聚集場所建議戴 不強制
- 2023年3月24日 (星期五):約翰遜就「派對門」接受質詢
更多資訊
2月13日,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告,要求省內各類企業不得早於2月20日24時前復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及銷售等行業)、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電、供水、油氣、通訊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商超、食品生產及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並要求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此前,湖北省曾通知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月13日24時。
相關新聞
- 為抗擊疫情 國務院延長春節假期,維基新聞,2020年1月27日
- 湖北當局再延假期至2月13日,維基新聞,2020年2月2日
- 湖北第三次推遲復工時間至3月10日,維基新聞,2020年2月20日
消息來源
- 省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省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20日24時前復工,湖北省人民政府,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