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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记者被控罪 记协指损害新闻自由

维基新闻,自由的新闻源

【2020年11月4日讯】

香港电台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运动
系列报导

香港电台电视部编导蔡玉玲昨日(3日)在其寓所被警方上门拘捕,警方新界北重案组人员对其住所搜屋。记协和新闻行政人员协会都认为,这件事会损害新闻自由。

港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晚上10时离开新界北总区总部。她被控两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而作出虚假陈述”,获准保释1000元。她将于下周二在粉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记协等工会发表联合声明称,对事件感到极为震惊和愤怒。他们强调,过去不少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报导都是通过搜查揭发,而搜查车牌也是记者常用的调查方法,形容警方是滥用《道路交通条例》。

以721专题报导理由或背景拘捕一名记者,可能令公众担心警方是否涉嫌打压新闻自由。  — ‍蔡玉玲


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李立峰指出,查册是媒体常见的做法,有助于了解报导对象的身份,为公众提供完整的报导。去年7月21日现身元朗街头的立法会议员何君尧认为,记者的采访应依法进行;但他同意当局应检讨现行安排,考虑扩大申请条件,让资料可用作报导用途。

据报,要查询车主资料,需要向运输署填写申请表格,并说明申请目的。以往查册可选择“其他(用途),请述明……”,但自去年10月起,变成“其他交通及运输事宜”。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11条规定,为取得车辆登记证书而提供虚假陈述的,可以处以5000元罚款和6个月监禁。

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

查册条款提到,数据的使用必须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而私隐条例第61条豁免了新闻活动,据报如果证明其从事新闻活动,则不受第三条数据使用原则的限制。

据报,《铿锵集》节目中找到了两位村长名下的车辆,并通过车牌进行搜索。除了他们的名字,节目没有公布其馀的车牌登记讯息,据报蔡玉玲是第一个在香港因此被捕的新闻工作者。

中联办控制的《大公报》和《文汇报》,据报过往亦都曾经在报导之中,列出透过查册刊出车主的中英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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