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修例运动 26岁男子暴动罪成囚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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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6日讯】

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运动
系列报导

示威者对住警察总部竖中指

香港反修例运动以来,首宗暴动案经审讯后定罪,一名26岁的建筑工人被判入狱4年。法官称案发时示威者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其行为严重破坏法治,刑罚必须具有威慑力。

26岁的被告建筑工人岑晓麟去年6月26日和大批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追打便衣警察张金福,他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和普通袭击罪。辩方求情指,事件源于去年反修事件的社会矛盾。被告也被关押了9个多月,深感后悔。

法官郭启安在判刑时表示,法院不会考虑背后的政治因素,对政治纠纷作出决定。他还引用梁天琦上诉法院的判决书说,法律必须确保公共秩序得到保护。表示事发时,军器库街已被占领,港岛北的交通严重受阻。警察总部多处出入口被杂物堵塞,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和警署日常运作,其行为已超出法律界限。派出所所长外墙被人扔鸡蛋、喷洒挑衅侮辱性语言,造成财产损失。强调警察是执法机关,围堵警察总部的行为严重影响法治,是加大处罚力度的因素,也要严厉谴责。

法官表示,事发时间短,被告没有使用任何武器,本案不属于合谋策划,被袭击的警察伤势轻微。但是,有这么多示威者。如果没有媒体在场,他们可能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使场面失控,构成严重而紧迫的威胁。

法官表示,考虑到案件的暴力程度和对公众的滋扰程度,暴动罪和普通袭击罪的刑期分别为3年10个月和5个月。而被告人则认罪,承认没有按时返回,判处有期徒刑两个月。共计有期徒刑4年。法官宣判后,法官称此案为社会悲剧,并告诫所有年轻人不要因为政治观点和对社会的不满而无视法律,以身试法,以暴制暴。

警方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商业罪案调查科伪钞组署理警司吴基骏说:“虽然警察没有受重伤,但我们不能忽视被告的行为有机会激起他人的情绪,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警方重申,他们尊重公民的集会和言论自由,但必须遵守法律,绝不姑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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