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Peacearth/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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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大量亲权
[编辑]您好,感谢您通知,已全数删除完毕。 — Ou0430 (留言) - 找管理员 2016年4月10日 (日) 03:47 (UTC)
翻译请求
[编辑]Wikinews:删除方针--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6月29日 (三) 18:20 (UTC)
- 好的,有空去弄弄。-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于 2016年6月30日 (四) 02:42 (UTC)
- 不急,我看这里人很少,或者直接把ZHWP的先转载过来?再说,近期活跃者30人之中有4、5个是机器人,就算翻译好想交社群通过也不知道等到何时.........--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2日 (六) 08:13 (UTC)
- 如果你们真如此就太好了,我觉得一些重要方针与指引还是先翻译出来的好,这样管理员要处理站务也才有理据。--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2日 (六) 09:20 (UTC)
- 不急,我看这里人很少,或者直接把ZHWP的先转载过来?再说,近期活跃者30人之中有4、5个是机器人,就算翻译好想交社群通过也不知道等到何时.........--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2日 (六) 08:13 (UTC)
re:分类
[编辑]知道了,谢谢。--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3日 (日) 06:59 (UTC)
CSD草稿那边可能要修改
[编辑]按照当前的说明,wikinews不允许任何合理使用图片,与ZHWP不同。--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13日 (三) 08:08 (UTC)
Sysop
[编辑]贺当选。--Stang 2016年7月14日 (四) 06:19 (UTC)
关于导入模板
[编辑]ENWN那边的是否也需要参考一下,有需要的也一并导入?--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14日 (四) 14:27 (UTC)
- {{listen|维基电台台语新闻报道(2016-06-29).ogg}},这......是用机器软体发音的吧XD--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14日 (四) 15:27 (UTC)
- 我以为用手机软体录的{{开玩笑}}--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14日 (四) 15:38 (UTC)
- 维基新闻不是百科全书,导入新闻写作与站务维护时必要的模板我认为就足够了。另外,我看到有语音新闻专页,但当前版本很简陋;还有我找不到用哪个模板在文中嵌入录音档(冏),以后如果有原创报导,原稿应该也可以用录音方式贴在讨论页吧?--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15日 (五) 12:55 (UTC)
- 我以为用手机软体录的{{开玩笑}}--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14日 (四) 15:38 (UTC)
请处理删除请求,谢谢!
[编辑]一个侵权验证已过期,一个快删请求,谢谢您--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18日 (一) 01:58 (UTC)
re:头条
[编辑]知道了,我以后不会再更动首页展示新闻了,造成您的困扰,抱歉。--秋意假发浓(讨论) 2016年7月26日 (二) 02:21 (UTC)
原创文章
[编辑]您好,其实何谓原创文章?维基新闻记者昏君报导 2016年8月28日 (日) 14:22 (UTC)
从维基百科复制贴入模板,请问您得到适当授权了么?--Liuxinyu970226(讨论) 2016年10月5日 (三) 00:31 (UTC)
- 我不知道您的用意是什么,但是您在这里通知不到一小时,在我还没有任何机会解释的时候,就跑去元维基控诉一件好几个月前的事,我实在不知道您想做什么。我目前并不认为复制那些模板有任何问题,因为并非翻运文字或图片内容,且完全可从英文维基新闻搬运相同的模板们。另外,我现在有很多事要忙,可能不会即时回应,请见谅。祝编安。140.112.238.12 2016年10月5日 (三) 03:03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请问您经常忘记密码么,如果不是为何用IP回复我,差点没接到回复。(言外之意:我希望阁下接下来用实际账号回复。)
- 就复制自英文维基新闻的模板,我不予置评,我只想说某些英文维基新闻根本没有的模板,想必也是复制自维基百科的吧。
- 这么说吧,维基新闻是CC BY 2.5授权条款,根本不是维基百科等大多数维基媒体专案的CC BY-SA 3.0,在维基百科w: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其他注意事项页面说的比天都清楚,请留意,由于维基新闻采用创作共用 署名2.5版发布内容,与共享创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并不兼容,因此除非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不能复制或转移内容至维基新闻。我真的无法想象,您在绝大多数使用者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忽视这一点,直接从维基百科复制一群模板,“好几个月前的事”难道就不侵权了么?我几年前还曾经在c区随便上载图像,也是半年后才得知侵权的。
- 如果您能证明,这边有方针允许忽视授权条款问题,直接从维基百科复制,我便撤除元维基那段文字,从此不再就此追责。但如果没有证明的话,我就要考虑启动管理员除权申请了。这件事真的太严重了。
--Liuxinyu970226(讨论) 2016年10月5日 (三) 09:30 (UTC)
- 上面的回复是全域帐户因故未成功登入而误以IP在此回复,造成您的不便甚为抱歉
- 是。
- 我知道,但我当时没考虑太多。如果有侵权,当然就是侵权。但就我所知,那段说明文字并不是说转移到此处会“侵权”,而是有其他问题。(如果认知有误还望指正)当然我当时的操作可能还是有问题的。
- 这边的方针根本还没建立完善。另,这件事与管理员权限并无关系,大多数模板是在我成为管理员之前移过来的。不知道您欲将我提请除权能解决或防止什么问题吗?当然我是没差。
- 如果我移过来的那些模板经判断确有疑虑,可以提请删除,且将向诸位深深的道歉。如果没问题,也就没关系这样,反正我没说明清楚也是我不对。当然我觉得需要一个一个判断,毕竟您也说到有些是英文维基新闻也有的模板,若将其一并删除并没有意义。
- 如果您认为我继续持有本地管理员权限将造成极大危害,还请说明,我可以考虑自请除权。虽然这样会比较不方便我推广这里,但就看您觉得如何。
以上。并请您冷静,感觉您有些激动。-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于 2016年10月5日 (三) 15:48 (UTC)
(在本地虽没有方针明文规定)不过还是建议再删除新闻时将“其它/附加的理由:”清空,这样会使删除日志变得简洁。--Stang 2017年3月11日 (六) 06: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