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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港官否認取締Facebook、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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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7日訊】

港府向立法會提交23條諮詢報告,當中「其他意見」提到有市民建議禁Telegram、Signal等加密通訊軟件;要求Facebook、YouTube等撤出香港。港府重申諮詢期間的確收到個別意見,建議禁「具煽動性質」的加密通訊軟件等,但僅代表部分市民立場、非政府立場。

《香港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規定罪類對比圖示(點擊放大)
圖片來自:柏立社

港府向立法會提交《基本法》第23條公眾諮詢結果報告。報告的「其他意見」一欄中提到,有市民建議在立法時禁止Telegram、Signal等加密通訊軟件,以及要求Facebook、YouTube等網站撤出香港市場。

港府諮詢摘要顯示,有建議要求Facebook、YouTube等網站退出香港,但亦有憂慮此舉影響市民使用西方社交媒體,帶來不便。另有意見指Telegram、Signal等加密通訊軟件被用於統籌行動和散布煽動訊息,淪為犯罪溫床,且Telegram在過往2019暴亂中擔當關鍵角色,應予禁用。

《基本法》23條諮詢期內,政府收到不少較為極端的意見,包括:

  1. 禁止移居海外港人領取福利,僅允許其在患重病時回港使用公立醫療服務。
  2. 要求公屋戶宣誓效忠政府,若有住戶內一人觸犯法律,需收回其公屋單位。
  3. 建議將Facebook、YouTube等社交平台逐出香港市場。
  4. 禁止Telegram、Signal等加密通訊軟件在港運作。
  5. 禁止違反《國安法》和23條的疑犯聘請律師,或在律師在場的情況下錄取口供。
  6. 建議吊銷潛逃海外疑犯的護照,防止其逃離香港。
  7. 禁止部分環保或保育非政府組織籌款。
  8. 剝奪觸犯23條罪行人士的政治權利,如投票權和參選權。
  9. 成立國安少年法庭,專門處理青少年國安案件。
  10. 要求任何進入香港的人士必須宣誓擁護「愛國愛港」。
  11. 建議將中國《刑法》直接引入香港。
  12. 防範不良意識,譬如吸毒合法化和同性婚姻合法化等。
  13. 指明將台灣軍隊明確列為23條中的「非法操練罪」,不屬於罪行豁免範圍。
香港特首李家超(中)率領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左)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展開為期29日的《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2024年1月31日

23條立法「諮詢」完成,政府加速立法,立法會今開聯席會議,據報下週大會首讀,4月中前完成立法。

政府公布「諮詢」結果,超過98%意見書支持立法,亦列出收到的「其他意見」,包括要求進港人士宣誓愛國愛港、撤出Facebook、YouTube等網站、禁用Telegram等加密通訊軟件、公屋住戶宣誓支持政府等。

政府更新「諮詢」意見書統計,共13,489份,其中13,297份支持(98.58%),95份提出問題或意見(0.7%),97份反對(0.72%)。

在97份反對意見書中,36份無署名,13份署名無法辨識,9份來自「境外反華組織」,3份相信來自許智峯、張崑陽、劉祖廸,1份來自正被控國安罪行候審人士(相信為鄒幸彤),佔可辨別身分反對意見27%,政府認為考慮反對意見時必須考慮此背景。

政府重申絕大部分意見支持立法,會考慮採納部分意見,如加重勾結境外勢力罪刑罰、國家秘密罪行加入公眾利益免責辯護、訂明阻嚇防止及促使潛逃人士回港措施、收緊囚犯提早釋放門檻等。

《基本法》23條公眾諮詢結束,保安局長鄧炳強向立法會匯報結果。在為期一個月的諮詢中,政府收到13,489份意見,98.58%為支持及正面意見,反對意見僅佔0.72%。

部分書面意見支持內容較為極端,包括建議禁止違反《國安法》和23條罪犯聘律師;公屋戶須宣誓支持政府,否則收回單位;取締Facebook、YouTube和Signal;將內地《刑法》引入香港等。

港府重申,在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間,的確收到部分意見建議禁止「具有統領行動,發布煽動消息等性質」的加密通訊軟件,以及撤出Facebook、YouTube等網站,但這些意見僅屬個別市民提出,並不代表政府立場。

對此,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會上澄清,特區政府絕對無意禁制任何社交媒體在香港運作,而是針對濫用這些工具傳播危害香港、國家安全的內容。他強調香港是資訊自由、言論自由的社會,懷疑是別有用心之人散佈危言聳聽的言論,阻礙23條立法。

《彭博社》早前以「香港表示Telegram應在23條提案中被禁止」「香港表示Signal應在23條提案中被禁止」以及「香港國安法公眾諮詢提及禁Facebook、YouTube」等標題報道此事,錯誤指稱特區政府會立法禁止有關平台在港運作。

《彭博社》標題聲稱香港政府建議在《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中禁用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和Signal,隨後刪除相關標題並發布更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直斥《彭博社》的報道屬「假新聞」,重申政府不會「一刀切」地禁用社交媒體。多名立法會議員也對《彭博社》的報道表示關注。

議員葉劉淑儀指出,有關報道引發海內外人士恐慌,擔憂能否在港使用YouTube和Facebook等社交平台。她表示收到來自迪拜朋友的詢問,擔心YouTube、Facebook等社交媒體是否也會被禁止。甚至有人表示,他們的子女和優秀人才可能因此不再回港發展。

葉劉淑儀進一步補充道,有朋友告訴她,一些市民誤以為《彭博社》報導中提到的意見是政府的建議,引起恐慌,對政府的立法工作造成破壞。她認為,政府應該對此予以譴責,並與《彭博社》進行理論,批評其散佈誤導性的報導標題。

來自中國內地的議員尚海龍提到,報道在新來港人才群體中引發熱議,有意來港發展的中國專才因報道產生疑慮而考慮改變計劃。「港漂」議員尚海龍也以普通話對《彭博社》的報導進行批評。

尚海龍表示,這則不實報道已經在新來港人才平台上引發熱議和討論,一些人開始擔心在香港是否還能使用YouTube和Facebook,原本想來香港購房的人也開始產生疑慮。彭博社發言人回應表示,相關標題錯誤地將公眾意見當作政府建議,並已在首次發布後10分鐘內更正。

社交媒體平台X上也出現多則聲稱香港政府提出禁止Telegram和Signal的帖文,但未註明可靠消息來源。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隨後用普通話進行澄清,表示香港不會禁止社交媒體的運作。

林定國表示,在諮詢期間,共收到13,000份意見書,其中98.6%表示支持立法。另外,有97份意見書反對立法,佔總數的0.72%。林定國提到,公眾諮詢期間收到少數別有用心、顯然是反華反中組織和逃犯提出的意見,認為毫無參考價值。

林定國指,在公眾諮詢期間,有少數「反華反中」的組織和逃犯提出明顯帶有別有用心的意見。「你們說連立法都是錯誤的,或者根本不是在討論問題,只是說會影響人權和自由,這些意見實際上沒有太多參考價值,而且動機非常明顯,我們肯定是不會考慮的。」

港府今日傍晚發表聲明,批評《彭博社》的不實報道已影響其可信性及在媒體界的公信力,導致公眾對23條立法產生誤解和恐慌,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港府認為,《彭博社》應確保未來有關23條立法的報道必須公正、持平,以免讀者受到進一步誤導。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透露,當局正積極考慮取消潛逃海外人士的專業資格和商業登記,令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保安局長鄧炳強會見傳媒時表示,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近日在網上披露警員和司法人員名單,是「衰到無朋友」的卑劣行徑。他指責許智峯此舉不僅違反相關法例,更顯示其無人格、無底線,相信港人會為此感到羞恥。

對於鄧炳強的指控,許智峯表示,自己只是公開了一些早已存在於政府網站上的公務員資料,並沒有涉及任何「起底」行為。他認為港府此番反應是在「上綱上線」,明顯是「作賊心虛」。

許智峯解釋,他所披露的資訊並不包含任何額外或敏感的個人資料,若港府如此激烈地回應,恰恰說明他們深知自身所為正在侵犯人權,真正懼怕可能面臨的制裁後果。

談及鄧炳強指其「衰到無朋友」一事,許智峯笑言在世界各地的民主國家中,自己有許多志同道合、信奉民主精神的朋友與他並肩而立。鄧炳強還在記者會上提到,在23條立法諮詢所收到的意見書中,四分之一的反對意見來自他口中的「境外反華組織」,並點名「香港監察」等團體。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對此予以反駁,他表示,該組織的工作重心在於維護香港的人權與法治,捍衛《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中對港人自由和自治的承諾,而非如鄧炳強所指的「反華」。

羅傑斯強調自己與中國淵源頗深,自18歲起常居中國,結交許多中國朋友。正是出於他對中國和香港的熱愛,才會為兩地人權問題鼓與呼。

被打上「反華」標籤後,羅傑斯表示「香港監察」仍將繼續倡議釋放政治犯,支持海外港人,並促使英美加及歐盟等國際社會持續關注香港局勢,不會就此噤聲。

對於23條新增的「境外干預」罪,羅傑斯指出其中「外國政治組織」的定義相當含糊。他以梵蒂岡為例,質疑若將其定性為「外國政治組織」,將會對香港天主教會產生何種影響。他直言在目前的背景下,中共和香港政府可以隨意解釋相關定義,做法十分危險。

廿三條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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