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將推廿三條立法 設網上「反駁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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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7日讯】

《明報》報道,港府擬「速戰速決」在農曆新年前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綠色和平、國際特赦組織或列「外國政治性組織」,7月完成立法。李家超稱將成立「應變反駁隊」,在網絡應對「敵對力量文宣、抹黑」。據報23條將採取「藍紙草案」方式,即政府刊憲生效法律後,才交立法會審議通過。

港府將推廿三條立法 設網上「應變反駁組」

港府將設立專責小組進行解說工作,並成立「反駁隊」糾正網絡社交平台上的錯誤信息。李家超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交流會時表示,特區政府將全力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

李家超透露,政府將成立「應變反駁隊」,專門在網上回應「敵對力量」的「抹黑宣傳」。他又指,2019年「黑暴」事件後,香港社會已「真正醒覺」,認清過去太相信別國「小人」,《廿三條》立法能「防小人」。

他多次強調立法工作「早一日得一日」,並表示將親自聯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擔任主要立法解說員。他續稱,立法過程如有需要解釋國際狀況,會邀請黎棟國、黎劉淑儀及李慧琼等人協助,稱他們在國際事務上具有寶貴經驗。

我們曾經嘗試立法失敗(廿三條立法),我會相信可能香港人真的是太君子,不知道世途險惡,不知道豺狼當道,亦不知道世界當時這麼多小人,這麼多國家其實都對香港這塊「大肥豬肉」虎視眈眈,利用互聯網做大量抹黑、歪曲事實的工作,在這次我們的立法工作,我相信會再出現,希望你們通知特區政府。我們會成立一個在這方面的「反駁隊」,特別是針對社交媒體,將事實真相告訴別人。
——李家超,經歷反送中運動後的首位香港「武官」特首

港府或以「藍紙草案」方式立法廿三條

多個親政府香港傳媒引述港府消息指,政府這次很可能會採用「藍紙草案」形式,立法《廿三條》。

然而,2003年廿三條以「藍紙草案」形式展開諮詢,最終卻引發社會爭議,五十萬人上街遊行。政府表示仍會聆聽各界意見,例如對新聞自由和學術自由的影響,在最後定稿前考慮修改政府今次採取何種形式進行諮詢,以及能否成功落實立法,將引起廣泛關注。

李家超政府早前已預告,《廿三條》不會使用過往慣常的「白紙條例草案」方法進行公眾諮詢。鄧炳強去年11月表示,如果《廿三條》用逐個條文諮詢,效率低。

是否要用白紙草案?我們要明白,如果用白紙草案,寫條文出來逐一諮詢,寫這些法律,我都不是專家,交回予草擬法律的同事才是專家,一般市民如果逐一條文看,是否最有效率?我就覺得不是。
——鄧炳強香港保安局局長

多個親政府香港傳媒指,特區政府表明將採用「藍紙草案」方式,即政府事前已擬定好立法框架,訂明政策底線,在通過行政會議和刊憲、即法律生效後,才會再交由立法會通過審議。相關工作將在農曆新年前完成。

根據以往做法,若涉及複雜議題或政府尚未收集足夠意見時,當局會先公開「白紙條例草案」,將立法建議內容交予公眾諮詢,才會再交由立法會審議。

多個親香港政府傳媒指,《廿三條》立法方案的具體內容不論如何,都不會採用此種方式。政府或會使用「藍紙草案」方式進行。與「白紙草案」不同,「白紙草案」可以不立法,沒有完成立法的期限。

「藍紙草案」是指政府事前已經擬定好立法內容框架,訂明主要政策底線,經行政會議通過並刊憲、即法律生效後,才再直接提交立法會審議表決及公眾諮詢。「藍紙草案」制訂的立法,內容是不能撤回及修訂,草案內容亦不會改變。

分析指,政府此舉或意圖控制諮詢程序,避免出現立場的轉軚。但也可能引起更多疑慮。與此同時,歐盟駐港澳辦事處表示,日前曾與李家超等官員共進午餐,強調有討論政治議題。

《明報》:廿三條立法後 綠色和平、國際特赦組織 或列「外國政治性組織」

《明報》指,《廿三條》立法兩大爭議點包括如何定義「國家機密」以釐清間諜罪,以及如何界定「外國政治性組織」,免阻礙國際非政府組織在港正常運作。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明報》提到,為如何「國家機密」,可能會參照中國內地法律定義。《明報》指,如果參照中國法律情況,國際組織如國際特赦組織或綠色和平可能難繼續在港活動。在入罪率百分百的《港版國安法》立法后,國際特赦組織已於2021年底結束香港業務。

根據傳統媒體《明報》政情專欄「李先知」引述的知情人士,國際特赦組織或綠色和平可能被視為「外國政治性組織」,但只要其活動與政治無關,例如推行環保教育等,則不會受到禁止。

《明報》指,23條立法後,綠色和平、國際特赦可能被列為「外國政治性組織」,若是如此,這些團體將不再能在港開展「政治活動」,但「政治活動」定義含糊,或使政策倡議也被納入其中,政策倡議都有可能受禁,政策倡議或被視作違法「政治活動」,造成社會寒蟬效應。

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設有豁免登記機制,而香港《國安法》中對於「外國政治性組織」的定義則包括在中國以外追求政治目的的組織。《廿三條》還禁止香港政治性組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但對於「聯繫」的具體定義尚未明確。

《廿三條》「外國政治性組織」定義含糊下,綠色和平回應表示一直秉持政治中立原則,並只接受個人和獨立基金會的直接捐款。

《明報》立法兩大爭議點:如何界定「外國政治性組織」 定義「國家機密」以釐清間諜罪

至於外界質疑,《廿三條》立法,可能會包含《國安法》的部分內容。港府則表示,《廿三條》不應取代《國安法》,兩者應互相配合,成為一完整而覆蓋面廣泛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外界擔心《廿三條》立法可能像《國安法》一樣,嚴重侵犯基本自由。

李家超強調,《廿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重要憲制責任,《明報》指將貫徹「藍紙草案」方式盡快完成。香港多個親政府傳媒指,港府定於農曆新年前就《廿三條》立法方案諮詢公眾。

近四年前,香港人前途規劃從來沒有提及過的《香港國安法》,在香港人不知情下,突然生效成為香港法律。兩年多前,政府曾表示會提交《廿三條》立法草案,但事後又延遲了十個月。

雖然特區政府一直催促能盡快實行《廿三條》,但相隔兩年的新一屆立法會組成不久,政府便預告會提交《廿三條》草案予立法會審議。但事後又抽回了十個月,當時李家超指,國家安全風險無常變,需就地緣政治形勢變化審視相關措施。

雖然這些年《廿三條》議題一直受關注,但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更於近期拍片,表示2003年五十萬人遊行「可能受外部勢力組織」,發表就當年香港人上街反對23條立法的政府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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