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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关爱基金的非公屋、非综援住户生活津贴明接受三人住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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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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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关爱基金由明日(9月1日)起开始接受“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项目(2020年)的3人家庭申请。三人家庭的补贴金额为12 500元。

受助人现时应按月(或租期较长)租住由非政府机构营运的私人房屋、工业大厦、商业大厦或社会房屋;租住民政事务总署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下的床位或非政府机构营运的更生人士宿舍的床位;在临时房屋居住;在船上居住;或无家可归。他们的月收入不得超过指定限额。他们不得在香港领取综援或拥有任何物业。租住私人楼宇、工业楼宇、商业楼宇或社会房屋的人士,每月租金不得超过指定的租金限额。三人家庭的入息及租金上限分别为26,800元及13,400元。

符合条件的3人家庭应于明日起,以邮寄或亲自到居住地附近的协助实施方案的服务单位提交申请。部分服务单位提供投递箱安排。只有60岁或以上长者的家庭、只有24岁或以下青少年的家庭或无家可归者的家庭,可于11月30日截止日期前,分别向安老服务单位、青少年服务单位或接受无家可归者申请的服务单位递交申请。申请表格及活动简介可于关爱基金网页下载。鉴于部分服务单位可能因疫情而暂停服务或只提供有限的非紧急服务,申请人宜以邮递方式递交申请。如申请人希望亲身到服务单位递交申请,请致电服务单位查询服务时间。服务单位可能会要求申请人预先预约。

关爱基金秘书处和服务单位会审核每宗申请,包括核对申请资格、检查所提交的证明文件,以及对选定的申请进行家访/入息审查。秘书处会在审批申请后向申请人发出结果通知书,并透过银行转账或以定额支票形式向合资格的住户发放津贴。

计划于7月2日推出,旨在纾缓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压力。秘书处分别于7月2日和8月3日开始接受1人户和2人户的申请。截至8月30日,秘书处已收到超过25 000份申请,秘书处正处理这些申请。

关爱基金将于10月5日至11月30日接受四人或以上家庭及所有家庭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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