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起 合資格內地外僱進入澳門無需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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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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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舉行例行記者會。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處長馬超雄公佈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一則通告內容:在確保通關安全、各項防疫措施落實的前提下,經澳門和珠海兩地政府溝通協商,近期將分階段、按步驟推進對內地輸澳門勞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相關工作。自5月11日6時起,對經常居住地為珠海的持有珠海市民身份證或珠海市居住證的內地輸澳門勞務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而相關人員須遵循入境前、入境時及入境後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包括向中資(澳門)職業介紹所協會進行信息登記報備,納入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名單;提前到珠澳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等。為配合新措施實施,行政長官賀一誠作出第12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報告,為配合珠海兩地相關入境措施,澳門和珠海雙方已經互認病毒核酸檢測證明。自5月11日6時起,所有由內地入境澳門的人士,均須持有7日內病毒核酸檢測證明(已經採樣或檢測結果陰性)才能過關;有關證明可以以澳門健康碼或粵康碼顯示;若未能出示上述核算證明者,澳門居民須即時接受核酸檢測,非澳門居民可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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