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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起 合资格内地外雇进入澳门无需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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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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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举行例行记者会。治安警察局行动及通讯处处长马超雄公布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一则通告内容:在确保通关安全、各项防疫措施落实的前提下,经澳门和珠海两地政府沟通协商,近期将分阶段、按步骤推进对内地输澳门劳务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工作。自5月11日6时起,对经常居住地为珠海的持有珠海市民身份证或珠海市居住证的内地输澳门劳务人员,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而相关人员须遵循入境前、入境时及入境后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向中资(澳门)职业介绍所协会进行信息登记报备,纳入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名单;提前到珠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等。为配合新措施实施,行政长官贺一诚作出第120/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仁伯爵综合医院医务主任罗奕龙报告,为配合珠海两地相关入境措施,澳门和珠海双方已经互认病毒核酸检测证明。自5月11日6时起,所有由内地入境澳门的人士,均须持有7日内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已经采样或检测结果阴性)才能过关;有关证明可以以澳门健康码或粤康码显示;若未能出示上述核算证明者,澳门居民须即时接受核酸检测,非澳门居民可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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