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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威脅處決「頑固台獨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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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訊】

北京發佈指導文件,威脅對「頑固台獨」分子進行缺席審判及最高判處死刑。

賴清德當選

這份指導文件《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稱是依據現行法律,包括2005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頒佈。適逢兩岸關係緊張,新任總統賴清德上任後,北京已在台灣周邊展開軍演。

文件規定,建立「台獨」組織;修法或公投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律定位;推動台灣加入限主權國參與的國際組織,或進行官方往來及軍事聯繫,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在教育、文化、歷史、新聞等領域篡改「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等,均屬「分裂國家」行為。

文件指,以分裂中國為目的,頑固宣揚「台獨」主張及行動綱領、計劃或方案,或實施其他煽動分裂行為者,將以煽動分裂國家罪處罰,罪名最高可判死刑,追訴期二十年;情節特別惡劣者,逾期亦可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

文件亦指,罪行首要分子或情節嚴重者,可判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國家及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者,可判死刑。

BBC認為文件難以實際執行,惟路透社認為,文件或為北京在認為台灣將出現分裂行為時動武提供法理依據。

文件指,對於需即時審判的「台獨」分裂國家及煽動分裂國家案件,經最高檢核准,即使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境外,公安和國安機關亦可移送起訴,法院亦可進行「缺席審判」。

文件稱,法院缺席審判「台獨」分裂國家及煽動分裂國家案件時,應將判決書送達被告人及其近親屬、辯護人。被告人或其近親屬不服判決,有權向上級法院上訴;辯護人經被告人或其近親屬同意,亦可上訴。

中華民國政府暫未回應,但總統賴清德近日重申「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並強調台軍面對的最大挑戰,是北京意圖「併吞台灣、消滅中華民國」。

文件稱,中國法院、檢察院、警方和國家安全機關應「依法嚴懲『台獨』頑固分子,堅決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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