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实施银行存户全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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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5日讯】

香港财政司长曾俊华及金管局总裁任志刚昨日召开记者会,公布两项措施;提供银行存户全额保障,以及向银行提供备用资本安排。有关措施即日起生效,直至2010年为止。

香港财政司长曾俊华昨日于记者会上公布两项措施,第一项措施是基于现有的银行存款保障计划的原则下,动用外汇基金,为存放于香港所有认可机构的客户提供存款担保;第二项措施是成立备用银行资本安排,目的是为了提供香港注册银行在提出要求时,在有关监管机构审视后,向持牌银行提供额外资本,以解决银根紧张问题。

曾俊华强调,推出措施并不是因为有银行系统出现问题,他说:“我们必须要居安思危,因应外围情况,采取防患未然的措施”,他强调,措施是为了避免信贷市场出现波动而影响百业。

金管局总裁任志刚亦补充指,香港银行体制非常建全。他解释,目前香港香港银行体系中,不良贷款的比例不超过百份之一、银行资本充足率达百份之十四、银行流动资金比率超过百份之六十,因此相信银行体制稳健,相信有能力面对金融危机冲击。

任志刚又预计,在有关措施生效至2010年期间,有银行倒闭而要动用外汇基金救市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低,他说:“当然,没有事是绝对,但即使要动用外汇基金,数目也不会很大。”他强调,假如银行体制是建全,很难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有关措施会生效至2010年,到时再因应形势而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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