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實施銀行存戶全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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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5日訊】

香港財政司長曾俊華及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昨日召開記者會,公佈兩項措施;提供銀行存戶全額保障,以及向銀行提供備用資本安排。有關措施即日起生效,直至2010年為止。

香港財政司長曾俊華昨日於記者會上公佈兩項措施,第一項措施是基於現有的銀行存款保障計劃的原則下,動用外匯基金,為存放於香港所有認可機構的客戶提供存款擔保;第二項措施是成立備用銀行資本安排,目的是為了提供香港註冊銀行在提出要求時,在有關監管機構審視後,向持牌銀行提供額外資本,以解決銀根緊張問題。

曾俊華強調,推出措施並不是因為有銀行系統出現問題,他說:「我們必須要居安思危,因應外圍情況,採取防患未然的措施」,他強調,措施是為了避免信貸市場出現波動而影響百業。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亦補充指,香港銀行體制非常建全。他解釋,目前香港香港銀行體系中,不良貸款的比例不超過百份之一、銀行資本充足率達百份之十四、銀行流動資金比率超過百份之六十,因此相信銀行體制穩健,相信有能力面對金融危機衝擊。

任志剛又預計,在有關措施生效至2010年期間,有銀行倒閉而要動用外匯基金救市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低,他說:「當然,沒有事是絕對,但即使要動用外匯基金,數目也不會很大。」他強調,假如銀行體制是建全,很難會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

有關措施會生效至2010年,到時再因應形勢而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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