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新聞:封禁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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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況下,管理員可以在適當的時機封禁某註冊(或匿名)使用者,管理員則應謹慎斟酌封禁的時機與期間,並依照以下的指示來封禁:
封禁時機
[編輯]只要有以下的行為,管理員可以適時地封禁:
- 破壞新聞報導內容
- 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
- 經常地及過度地破壞方針(管理員應視封禁為最後手段,應先予以教育、後再警告)
- 背離發展目標的搗亂者(即維基百科上常見的「高度破壞者」,此類使用者會被永久封鎖)。
- 刪除他人在討論頁的發言。
封禁期限
[編輯]管理員應當針對破壞者或是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的用戶,進行24小時的封禁。在必要時,管理員也可以依照情節輕重,決定封禁期限的長短,甚至可以對惡意破壞者永久封鎖。
封禁方式
[編輯]管理員可利用Special:Blockip的特殊功能頁面進行操作,或利用最近更改的頁面,找到「封禁」的功能連結,然後進行操作。
管理員在封禁時輸入理由後,除了封禁紀錄與封禁列表的特殊頁面會顯示封禁原因,被封鎖的用戶也會在嘗試進行編輯時,因為無法編輯而顯示出封禁的原因。
輸入封禁時間時,請依照GNU標準格式輸入,相關輸入方式可參閱tar手冊。此外,如果輸入的值是「indefinite」或「infinite」,則代表永久封禁,如須解除則必須由管理員手動解除封禁。
假若管理員並未輸入封禁期限,就會出現錯誤訊息。
其他可能的封禁情況
[編輯]阻止破壞
[編輯]管理員們可能會依據他們的判斷,封禁某個破壞維基新聞正常運作的IP或註冊用戶。此種破壞可能包括更改其他用戶的討論簽名,或故意作出誤導編輯。在封禁用戶前,應該先警告他們已違反了維基新聞方針。對於動態IP的破壞,封禁應持續24小時。對於靜態IP位址和註冊用戶,首次封禁應持續24小時,但重複違規者,封禁時間可能會逐漸變長,直到30天。
管理員也可以在慎重考慮後,封禁製造大量破壞性編輯的註冊用戶,可能是長時間或永久封禁。被創建用來違反維基新聞方針的傀儡應永久封禁。然而,封禁措施不能用來針對特定IP用戶,更不可用來針對特定註冊用戶,尤其是在該用戶的編輯貢獻混合著破壞與有益編輯的情況下。
Reincarnations of blocked disruptive users will be reblocked if they continue being disruptive, or if they edit in a way which suggests they are likely to continue being disruptive—such as "YOU CANT BLOCK ME!!11!!" or "JOIN ME IN MY FIGHT TO DESTRY WIKINEWS!1!!1!!"
用戶名
[編輯]根據我們的用戶名方針,煽動性、故意令人混淆的,和其他不恰當的用戶名都不被允許,在上述情況下,管理員有權封禁此類用戶名;行政員也可以選擇強制更改這些用戶名,而不恰當的用戶名將被永久封禁。
Care should be taken to unblock the user's IP address if they attempt to edit again. To unblock the IP but not the username, wait until the user next tries to edit a page, and something like #1234 was blocked because they share an IP with OldUserName will appear at Special:Ipblocklist. Click "unblock" next to that number. Then the user can log in under their new name.
If an account has been blocked both for vandalism and for having an inappropriate username, the IP should be left auto-blocked.
模仿
[編輯]故意創建模仿合法用戶的用戶名應當立刻無限期封禁,而此類用戶的IP必須停用自動封鎖。如果註冊或IP用戶在討論頁故意假造其他用戶的簽名,管理員應先給予警告,不聽時再予以封禁。
管理員在封禁此類用戶前,請先確認該用戶是惡意模仿。因為新人有可能會不小心創建到與其他人非常相似的用戶名,但他並非出自惡意,請以常識判斷。如果該可疑用戶是故意的破壞、激怒合法用戶,或出於其他惡意目的,那麼管理員應該立刻封禁他;如果該用戶做出了對維基新聞有益的編輯,那麼管理員應提示他需要更改用戶名。
"公用"帳戶
[編輯]維基新聞的方針,是每個帳戶都有個別的用戶名;據此,創建一個供多人登入的公用帳戶(密碼公開)是不允許的,這會被視為多個匿名用戶戴著面具,偽裝成一個信譽良好的個人用戶。在維基新聞,公用帳戶是不需要的,因為我們允許匿名編輯,而且任何人都可以快速的創建一個帳號,甚至不一定要填入你的電郵地址。
管理員應警告張貼出密碼的帳戶擁有人,以及任何使用此公用帳戶的用戶。此種帳戶管理員可以一經發現就無限期封禁,封禁訊息的重點為不可使用公用帳戶。
而解決方案是,當確認該帳戶的密碼是公開的,可以進入Special:Preferences快速而簡單的變更該帳戶密碼,雖然可能會引起一場小小的騷動,但這樣做將使得該帳戶的密碼不再公開。這件事任何人都可以辦到,不一定需要管理員來做。
機器人
[編輯]當機器人失靈時,管理員也可以封禁機器人。首次封禁時長應為24小時以內,此段時間應足以提供機器人的操作者修復問題。
匿名代理
[編輯]我們的管理員們被授權與鼓勵無限期封禁匿名代理(anonymous proxies)的IP位址,在此可以參看吉米·威爾斯曾針對使用匿名代理編輯維基的討論過程。此種封禁是常規性與無可爭論餘地的。
User:Proxy blocker曾被用來自動封禁開放代理,但由於其曾封禁過一些ISP的IP,現在此帳戶已被關閉。
人身攻擊或威脅
[編輯]以言語或行動威脅(此「行動」包括在維基新聞以外的站點)對其他維基人的政府或雇主揭露他的政治傾向、宗教信仰,或訴諸任何方式迫害維基人的用戶都會被封禁。任何管理員一旦發現此種案例時,可立即封禁該用戶一定時長。管理員已應用此規則制裁該用戶時,需通知其他管理員或Jimbo Wales。另請參見不要人身攻擊。
修改過時新聞
[編輯]根據我們的存檔常規,已公開發表一定時間的新聞報導是禁止大幅修改的,您只能夠修正其中的錯字或標點符號;而過時的新聞管理員也會全保護存檔,除了管理員以外,其他人都不可以修改。對於初次大幅修改已超過時限新聞,或是請求大幅修改已存檔新聞的用戶,管理員應該善意推定,教育或告知他們維基新聞的存檔常規;經勸告後不聽,反覆做出上述行為的用戶,會被視為擾亂方針的破壞者,管理員有權將他封禁,封禁時長請參照封禁期限的說明。
不應使用封禁的時機
[編輯]管理員為了在討論中取得優勢而封禁用戶是被禁止的。同理,管理員不可封禁與自己發生編輯爭議的用戶。
管理員也不可以自我封禁(例如為了獲得一段「休假」而自我封禁),因為「自動封禁」(autoblock)可能影響到其他用戶(參見下面意外封禁章節),除非管理員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例如,他使用的是靜態IP)。
被封禁的影響
[編輯]被封禁的用戶仍然可以觀看所有的維基新聞頁面,但在點選編輯頁面連結時,會被帶往 "您的用戶名或IP位址已被封禁。"的類似頁面,該頁面會解釋被封禁的理由,以及如何請求解封的資訊。此「理由」包括了封禁該用戶的管理員名稱,以及為何封禁的原因。至相關模板查看後,可以知道用戶最常見被封禁的理由。
封禁的時長取決於管理員封禁時所輸入的到期時間,也可以輸入 "indefinite"或 "infinite" (即直到手動解封為止)。
如果一個被封禁註冊用戶嘗試進行任何編輯時,他的IP將會被自動封禁(autoblocked),所以他們可能會用匿名或不同用戶名作出相同編輯。此自動封禁內部時間設定的變量是24小時,這意味當一個註冊用戶被無限期封禁時,他的IP將在他最後一次訪問頁面的24小時後被解封。
請注意,此種封禁並不會限制一般用戶任何的獨有編輯行為:一般用戶可以閱讀文章,變更自己的監視列表,調整個人偏好設定等;而被封禁的管理員與行政員仍可以繼續使用他們的特殊權限:例如新增或移除封禁、回退破壞、授予某人管理員權限。假如一位管理員或行政員因為內容爭議而被封禁(例如違反三回退規則),他應該注意不要在有關的爭議文章中使用這些權力,而要確保此問題不會持續的唯一途徑,就是對該管理員解權("de-admining")。
意外封禁
[編輯]偶爾,動態IP的用戶會意外的發現他們的IP被封禁了,這是因為他們當前的IP可能曾被一個破壞者,或受到硬封禁(hard banned)者使用過。如果他們能強制改變自己的IP,那麼這些封禁就會消失。如果不行,請他們前往IRC聊天室,管理員會友善的告訴他們這個IP最近被封禁了(中文維基新聞聊天室連結在首頁最頂端)或使用電郵。參看管理員列表,可知我們有哪些管理員。
區段封禁
[編輯]區段封禁(Range blocks)偶爾會在一個純破壞的IP或註冊用戶被封禁幾次後,又使用不同IP位址繼續破壞時被使用。在大多數情況下,區段封禁將連帶影響到至少一部分的合法用戶。因此,應該只在發生頻繁破壞,且嚴重到其他方法都無效時,管理員才能使用區段封禁。管理員使用區段封禁時,應先判斷破壞的嚴重程度,以及可能被波及的合法用戶數量。
區段封禁的時間不應過長。
要正確使用區段封禁是不易的,因為它涉及到對二進制運算的理解,且在實行上有些既有的限制,更多資料,請參見: 幫助:Range blocks。
解除封禁
[編輯]Special:封禁列表有全數現被封禁註冊用戶或IP用戶的例表。管理員會在每個用戶名旁邊看到一個用於解除封禁的鏈結。按下鏈結後,管理員應輸入解除封禁該用戶的原因,然後按「解除封禁該地址」按鈕。管理員在技術上可以依照此步驟自我解除封禁,但他們不應該這樣做。(方針本地化備註:中文維基百科曾有管理員測試自我封禁後解除封禁,案例可供參考。)如果一名管理員認為有管理員不是以有效原因被封禁(方針本地化備註:原文為「If an admin feels they were not blocked for a valid reason」,沒有註明「一名管理員」與「不是以有效原因被封禁的管理員」是否或可否為同一人。),最安全的做法是與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另一名管理員或郵件列表聯絡,要求解除封禁。
在以下情況下,管理員可以解除封禁用戶:
- 該名用戶受到的封禁違反封禁方針。
- 封禁原因不再適用。
- 封禁歷時過長。
- 其他合理情況。(方針本地化備註:中文維基百科有不少長期破壞者聲稱會停止破壞、從而請求解除封禁的案例,可供參考。)
這裡沒有不可違逆的解除封禁指引,因此有「其他合理情況」這話。管理員必須運用他們的常識和良好判斷。但是,與三回退規則類近,一名管理員不應該在24小時內解除封禁一名用戶超過三次。解封戰比回退戰或編輯戰更具傷害性。
參見Wikinews:爭議性封禁來獲取細節和指引。
參見
[編輯]- Special:封禁列表 (被封禁的用戶列表)
- 封禁日誌
- 封禁地址段計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