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Ou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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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侵权新闻
[编辑]您还,我是Techyan。因为用手机不变登录,因此直接使用IP且排版较乱。您可以直接前往编辑页面阅读。
请您注意,新闻内所谓“侵权”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属于共有领域: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著作权法和本实施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时事新闻,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
文章作者因是中国人,因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因此请您立刻回退对该新闻的侵权提报。谢谢您。如有任何问题,请尽快与我联系。
--133.130.113.84 2016年5月3日 (二) 04:29 (UTC)
- 您好,您所引用之新聞來源網站之版權頁表明:「版权属于汤森路透所有。用户仅可为个人的非商业使用,下载或打印网页上的内容摘要。未经汤森路透书面许可,严禁以摘编或任何类似方式转载、再版汤森路透内容。來源」。此授權方式不符合維基新聞之授權方式(创作共用(CC BY 2.5)授權內容),該授權允許商業使用。
- 建議您可參酌多方新聞來源,並用「自己的話」撰寫新聞稿,或引用屬公開領域之新聞來源(如美國之音},謝謝您。 — Ou0430 (留言) - 找管理員 2016年5月3日 (二) 06:49 (UTC)
您好。任何人的声明、协议等不能与法律相抵触;且一旦发生抵触的情况,需要以法律规定为准。像路透社这样的声明并没有考虑到中国法律规定的共有领域情况,并且按照您所引用的路透社版权协议,即使是合理使用也是违反这一协议的。因此在使用单纯叙述事实的新闻时,这一协议并不适用。且文章作者是中国人,理应适用中国著作权法。谢谢。--133.130.113.84 2016年5月3日 (二) 07:17 (UTC)
- 您好,維基媒體基金會是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登記的免稅、非營利、慈善機構,其伺服器設置於美國,遵守的是美國法律,並非中國法律。 — Ou0430 (留言) - 找管理員 2016年5月3日 (二) 07:26 (UTC)
按照您的意思,因为我在维基媒体项目上贡献的内容最后都存储在位于美国的服务器上,因此受美国著作权法保护?那既然如此,commons上针对不同国家著作权法的、标识共有领域状态的模板岂不都毫无意义?在著作权方面,适用国籍所在国或首次发表的国家是国际惯例。--133.130.113.84 2016年5月3日 (二) 08:05 (UTC)
- 您好,若您想討論commons做法,歡迎至該站參與討論。我們無從得知路透之伺服器位於何處,使用中文的國家或地區不只中國,因此适用国籍所在国或首次发表的国家亦無解。著作權法雖有相關規定,但實際是否適用仍是問題,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亦保留其版權,未經授權不得轉載,網站聲明。 — Ou0430 (留言) - 找管理員 2016年5月3日 (二) 08:32 (UTC)
那这样吧。去中文维基的互助客栈继续研究如何?wikinews的人太少。--133.130.113.84 2016年5月3日 (二) 10:10 (UTC)
- 是啊,那邊人比較多。 — Ou0430 (留言) - 找管理員 2016年5月3日 (二) 10:46 (UTC)
您好。请您至中文维基百科的互助客栈讨论。w: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E3.80.8A.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8.91.97.E4.BD.9C.E6.9D.83.E6.B3.95.E3.80.8B.E4.B8.AD.E6.9C.89.E5.85.B3.E2.80.9C.E6.97.B6.E4.BA.8B.E6.96.B0.E9.97.BB.E5.B1.9E.E4.BA.8E.E5.85.AC.E6.9C.89.E9.A2.86.E5.9F.9F.E2.80.9D.E8.A7.84.E5.AE.9A.E7.9A.84.E5.AE.9E.E6.96.BD。谢谢您。--Techyan(讨论) 2016年5月3日 (二) 13:51 (UTC)
您好,閣下刪除的淘大工業村大火持續,交通嚴重受阻由本人而非User:Billytanghh創建,敬希垂注。本人認為兩個標題均無不妥,但如此倉促移動並刪除原頁面,實非尊重創建者。以上,感謝閣下關注。--Carrotkit(讨论) 2016年6月23日 (四) 04:46 (UTC)
- 不打緊,事情弄清楚就好。--Carrotkit(讨论) 2016年6月23日 (四) 07:09 (UTC)
關於維護外部連結作業
[编辑]您好,抱歉煩擾您。
現有許多deadlink,但因為都保護起來,因此機器人無法處理。想請教您覺得怎麼做會比較好,謝謝。
deadlink 例子:
- 香港成功申辦2006年中文維基年會
- 404
- 沪杭磁悬浮项目获政府批准
- 404
- 以色列军队袭击巴勒斯坦监狱
- 404
- CC China 2.5协议正式发布
- 521 503 404 404 404
- 发现号航天飞机的发射被推迟
- 404
- 九廣鐵路行政總裁黎文熹辭職獲接納
- 404
- SONY将推迟Playstation3的发布
- 404 404 404
- 日韓多古晉級棒球經典賽四強 美國遭淘汰
- 404 404 404 Error: getaddrinfo ENOTFOUND cnt.today.reuters.com cnt.today.reuters.com:80
- 香港尖沙咀員警互相槍擊案 兩死一傷
- 404 404
謝謝您。 --Kanashimi(讨论) 2016年7月4日 (一) 22:58 (UTC)
關於存檔保護作業
[编辑]看來存檔保護作業是例行性且有些繁雜的工作。有需要bot幫忙嗎? --Kanashimi(讨论) 2016年7月11日 (一) 05:52 (UTC)
- @Kanashimi:若是由bot自動存檔我覺得不錯,再麻煩您了 — Ou0430 (留言) - 找管理員 2016年7月11日 (一) 05:53 (UTC)
- 請問存檔有方針嗎?基本上是過一個月存檔或是...? --Kanashimi(讨论) 2016年7月11日 (一) 05:55 (UTC)
- @Kanashimi:Wikinews:存檔常規,現行是二周後存檔。 — Ou0430 (留言) - 找管理員 2016年7月11日 (一) 05:56 (UTC)
- OK. 謝謝。 --Kanashimi(讨论) 2016年7月11日 (一) 05:58 (UTC)
- @Kanashimi:Wikinews:存檔常規,現行是二周後存檔。 — Ou0430 (留言) - 找管理員 2016年7月11日 (一) 05:56 (UTC)
- 請問存檔有方針嗎?基本上是過一個月存檔或是...? --Kanashimi(讨论) 2016年7月11日 (一) 05:55 (UTC)
權限移除日期是否應參照日誌?--HW(讨论) 2016年7月29日 (五) 12:45 (UTC)
印度最高法院駁回 恆河、亞穆納河失去法人地位已初步翻譯完成,請複查。
[编辑]沒有逐字照翻。閣下如果覺得可通過的話,請自行放上首頁,謝謝。--Tb095811zhwiki(讨论) 2017年7月11日 (二) 06:31 (UTC)
臉書專頁
[编辑]在茶館得悉閣下有臉書專頁的管理權,本人想申請臉書專頁的管理權,以分享手動分享新聞稿,以進一步宣傳維基新聞。感謝。-Kitabc12345(讨论) 2020年6月12日 (五) 16:23 (UTC)
- 在下也有意申請,希望閣下給予權限,感謝。我目前同時是中文維基百科粉絲專頁的管理員。——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0年6月21日 (日) 13:04 (UTC)
在Telegram群組聞悉閣下為中文維基新聞Facebook粉專管理員人士,因有興趣管理與推廣中文維基新聞,特此向您申請Facebook粉專管理員之權限,非常感謝 Goldstein2002(讨论) 2021年9月17日 (五) 09:47 (UTC)
臉書專頁(續)
[编辑]您好!想請教是否可以給予本人維基新聞粉絲專頁之完整控制權,俾便連結新設之Instagram帳號(版主無權連結帳號)?另外,本人認為閣下可以擇機重拾管理權柄,自然不必總是擔負責任(畢竟現在管理員算不少),但若能偶爾幫社群點忙,亦是聊勝於無,不知閣下意見如何?—— Eric Liu(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3:47 (UTC)
- Hello,已經重新設定您的權限了,請查看Facebook,謝謝。我也很願意繼續提供社群協助,請問您指的幫忙是哪方面的忙? — Ou0430 (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2:09 (UTC)
- 例如參與社群討論並(或)執行討論共識,乃至於處理管理員通告板的些許庶務等。儘管此些站務工作多數時候不虞人力,但應是多多益善。此外,畢竟管理員並非真正之「職務」,而僅是社群信任的象徵,縱使平時有事在身而少用若干工具,亦應無大礙爾。—— Eric Liu(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5:20 (UTC)
- 另外,您應可請@Kitabc12345給您登入Instagram的權限?以備不時之需。—— Eric Liu(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5:22 (UTC)
- @Ericliu1912 已寄出電子郵件予@Ou0430。 Kitabc12345(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20:57 (UTC)
- 我已經傳送給:@Myron Rance@Talimu0518@Peacearth@Waihorace Instagram帳號的Password和Account,其餘剩下一個管理員因他沒有電郵,所以未有辦法透過電郵方式給予。 Kitabc12345(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21:02 (UTC)
- @Kitabc12345 收到了,謝謝。剛才我想調整您粉絲專頁權限至完整控制權,但刪除後找不到您的帳號。可以請您email給我Facebook使用的Email地址嗎? — Ou0430 (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22:05 (UTC)
- @Ericliu1912 已寄出電子郵件予@Ou0430。 Kitabc12345(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20: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