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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组织批港警修改警察通例 打击新闻自由

维基新闻,自由的新闻源

【2020年9月25日讯】

警方多次妨碍记者采访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运动
系列报导

在2019年11月4日的警方记者会上,来自不同媒体的多名记者使用安全帽组成“查警暴、止警谎”字样的标语默坐(资料图片)
要求捍卫新闻自由的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料图片)

香港不少传媒机构反对警方修改《警察通例》,批评这是攻击新闻自由。有业界人士认为,专业性和采访性可以兼顾。

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中“传媒代表”的定义。过去只要求新闻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记者协会、摄影记者协会的会员证,现在只有己在政府新闻服务机构注册的媒体,或国际公认的知名非本地媒体,才能在冲突期间进入封锁区。

香港记者协会及多个记者组织反对这一做法,批评警方变相地定义“政府认可的记者”,或为实施官方许可制度铺路,严重侵犯了采访和新闻自由。例如早前警方突击搜查壹传媒大厦,只允许部分记者在门外的采访区采访,并设置不必要的限制,担心日后被滥用。

记协主席杨健兴说:“整条街都是封闭的。几乎没有其他人。其他车辆无法进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问题是什么?当天有几十名记者被限制在街道尽头。根本拍摄不到任何有意义的事。”

记协表示,正在研究对修正案的司法复核,并征求法律意见。该会还打算加强派员观察警方执法情况。新闻工作者联会对警方的修法表示欢迎,认为有必要平衡采访和专业性。

新闻工作者联会副主席文灼非指:“最大的影响是出现了太多的网络媒体,现场出现了很多不尽人意的情况。在直播过程中,出现了人身攻击和低俗语言的情况,这些情况作为记者的直播,情况并不理想。一方面,我们必须保护新闻自由,但另一方面,认证和专业保护也非常重要。”

据政府新闻处统计,目前在新闻发布系统注册的媒体机构有206间,其中纯网络媒体30多间。自2017年9月起,政府还允许许合资格的纯网络媒体采访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媒体活动,相关安排一直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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