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組織批港警修改警察通例 打擊新聞自由

維基新聞,自由的新聞源

【2020年9月25日訊】

警方多次妨礙記者採訪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
系列報導

在2019年11月4日的警方記者會上,來自不同媒體的多名記者使用安全帽組成「查警暴、止警謊」字樣的標語默坐(資料圖片)
要求捍衛新聞自由的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料圖片)

香港不少傳媒機構反對警方修改《警察通例》,批評這是攻擊新聞自由。有業界人士認為,專業性和採訪性可以兼顧。

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過去只要求新聞單位出具的證明或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現在只有己在政府新聞服務機構註冊的媒體,或國際公認的知名非本地媒體,才能在衝突期間進入封鎖區。

香港記者協會及多個記者組織反對這一做法,批評警方變相地定義「政府認可的記者」,或為實施官方許可制度鋪路,嚴重侵犯了採訪和新聞自由。例如早前警方突擊搜查壹傳媒大廈,只允許部分記者在門外的採訪區採訪,並設置不必要的限制,擔心日後被濫用。

記協主席楊健興說:「整條街都是封閉的。幾乎沒有其他人。其他車輛無法進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問題是甚麼?當天有幾十名記者被限制在街道盡頭。根本拍攝不到任何有意義的事。」

記協表示,正在研究對修正案的司法覆核,並徵求法律意見。該會還打算加強派員觀察警方執法情況。新聞工作者聯會對警方的修法表示歡迎,認為有必要平衡採訪和專業性。

新聞工作者聯會副主席文灼非指:「最大的影響是出現了太多的網絡媒體,現場出現了很多不盡人意的情況。在直播過程中,出現了人身攻擊和低俗語言的情況,這些情況作為記者的直播,情況並不理想。一方面,我們必須保護新聞自由,但另一方面,認證和專業保護也非常重要。」

據政府新聞處統計,目前在新聞發佈系統註冊的媒體機構有206間,其中純網絡媒體30多間。自2017年9月起,政府還允許許合資格的純網絡媒體採訪政府新聞發佈會和媒體活動,相關安排一直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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