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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衍明状告维基百科“亲中言论”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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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讯】

蔡衍明(摄于2019年10月)

台北地方法院于8月29日就旺旺集团董事长蔡衍明控告台湾维基媒体协会侵害名誉权一案作出判决,驳回蔡衍明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命原告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蔡衍明于今年3月入禀法院,指其维基百科个人条目有多项关于他与中共关系的不实言论,包括指其为向中共示好而收购台湾媒体、与中国国台办关系密切、收受中共资金等,严重损害其名誉及人格权。原告主张,维基百科作为公开的线上百科全书,其内容必须具备绝对中立性并有可靠消息来源佐证,若内容涉及名誉侵权或诽谤,身为维基百科中文版管理方的台湾维基媒体协会理应依照其官网载明的“方针与指引”将不实内容移除,并基于“维基百科自由编辑原则”容许原告自行编辑更正。

蔡衍明指其维基百科条目载有的四项争议言论包括:

  1. 为向中国共产党“示好”,因此买下中视、中天、中国时报、工商时报,并将中时集团改名为旺旺中时媒体集团。
  2. 蔡衍明买下中时集团后,曾面见国台办主任王毅,指收购中时是为了“借助媒体力量,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天下》杂志以〈报告主任,我们买了中时〉为题讽刺报导,暗指国台办与蔡衍明存在隐晦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蔡衍明曾对王毅说“我们都有依照上面的指示,报导祖国繁荣”,被视为服从北京旨意的名言。
  3. 时任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指,壹传媒交易案背后有中共透过代理人蔡衍明操控台湾舆论进行洗脑的嫌疑,危及台湾媒体自由与民主。
  4. 台湾有关机构认定蔡衍明违法收受中共资金而被罚款,但他对此并无悔意。

被告则辩称,协会仅依章程从事推广维基百科等开放协作计划,对中文维基百科并无实际管理权。实际上维基百科的内容管理权掌握在经社群投票产生的管理员手中。而原告本人其实也能透过其维基账号自由编辑条目,只是曾因涉嫌“破坏性编辑、内容有广告宣传性质”而遭管理员依规定回退,并非受到被告干预。

原告另举证指称,依台湾维基媒体协会与美国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关系,被告作为基金会在台湾的代理人,理应有权管理中文维基百科。但被告亦提出反证,认为原告的佐证薄弱,主张双方的代理关系不足以推定被告对中文维基百科有实质管理权。

法官审酌双方证据后认定,原告提出的资料不足以证明被告对中文维基百科具有实质管理及编辑权。被告提出的维基百科“管理员权限”页面等反而可佐证维基百科系由独立的管理员依方针共管,被告无从干预原告编辑权限。即便原告所持账号曾编辑争议条目,事后亦因违反编辑规则遭管理员回退,难以证明被告曾实质审查原告的修改内容。原告主张被告未依官网载明的方针处理不实内容之说法,亦与维基百科的运作机制不符。

综合以上理由,台北地院最终采信被告陈述,认定原告所提论据及证据薄弱,难以证明被告应负担侵权责任,因此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所有诉讼费用也由原告蔡衍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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