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維基新聞抗議港警修訂傳媒代表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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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日讯】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

系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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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7日 (星期六):香港通訊局指港台《頭條新聞》辱警 記協及港台工會提覆核部分得直
- 2021年8月1日 (星期日):香港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判囚9年
- 2021年4月25日 (星期日):港台蔡玉玲因721查冊案被罰款六千元
- 2021年4月12日 (星期一):香港公民黨畢東尼宣布辭任區議員並退出政壇
10月3日晚間,中文維基新聞的首頁掛上了一幅橫額,上面寫住「中文維基新聞抗議港警修訂『傳媒代表』定義行動」。
9月23日,即是警方公佈修改傳媒定義的當日,有維基記者發出動議「中文維基新聞抗議港警修訂傳媒代表定義」行動,隨後的七日內,獲多個維基記者一致支持下通過。最後,其橫額於10月2日正式在中文維基新聞的首頁上掛上。
“
港警修訂傳媒代表定義即為網媒的維基新聞記者進行街頭採訪或於事發現場採訪突發新聞,將構成「非法採訪」,影響中文維基新聞的日常運作。
”
——Streetdeck,社群的討論
9月23日,香港警方表示將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不再承認記協、攝記協會員證,這表示將來網媒和學生記者可能被認定爲「非法採訪」,幾多個傳媒工會反對,但亦有支持意見認為這有助專業記者採訪。
點擊觀看完整版《中文維基新聞抗議港警修訂「傳媒代表」定義行動》聲明。
延伸閱讀
- 港警修訂警察通例「傳媒代表」定義,维基新闻,2020年9月23日
- 警方拒數間媒體到壹傳媒大樓外採訪區,维基新闻,2020年8月11日
- 林鄭:修訂傳媒代表定義 非打壓新聞自由,维基新闻,2020年9月26日
- 有網媒聯盟反港警修改傳媒代表定義,维基新闻,2020年9月28日
- 多個傳媒組織批警方新安排等同官方發牌,维基新闻,2020年9月23日
- 傳媒組織批港警修改警察通例 打擊新聞自由,维基新闻,2020年9月25日
- 港警稱改傳媒定義無礙學生記者採訪,维基新闻,2020年9月24日
消息來源
- 何曼筠,傳媒組織批修改警察通例打擊新聞自由 有業界指平衡專業及採訪,《無綫新聞》,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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