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雷曼迷你債券部份事主不接受回購建議
外观
系列報導
-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香港銀行陸續與雷曼投資者商討賠償
- 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香港立法會特別會議討論雷曼事件
- 2008年10月12日 (星期日):香港花旗銀行接獲70多宗有關雷曼產品的投訴
- 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香港立法會否決成立迷債調查委員會
- 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香港雷曼迷你債券部份事主不接受回購建議
【2008年10月7日讯】
香港政府就雷曼迷你債券事件,昨日表示已要求有關銀行根據相關債券的剩餘價值向事主回購,但有事主擔心若接受回購建議,會失去追訴權。今日有約40名事主召開記者會表示,堅決要追討全數投資金額。
約40名雷曼迷你債券事件的事主,今日和民主黨代表開會,商討政府昨日宣佈的回購建議,會後召開記者會,事主代表指,若無條件接受回購建議,並因而失去其他可能的追訴權,寧願不要,除非可保留追訴權,否則不會接受。
他們強調,是受到銀行誤導才會購買有關產品,認為銀行有需要負責。此外,亦有人認為是政府監管不力才導致事件,因此政府亦有需要負責.有事主不滿政府在事件中表現冷漠。他們都認為不應該由他們承擔損失。
至於一直協助事主的民主黨表示,會繼續協助事件的苦主追討,若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法律訴訟。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梁鳳儀回應指,銀行在回購剩餘價值後,並不會因而免受不當銷售指控的權利,政府已要求有關銀行在回購剩餘價值時,不可附加條件。而政府亦已加快調查有關投訴個案。又表示銀行正就有關迷你債券的抵押品估值,最快一星期內有決定。
相關新聞
- 香港金管局調查22宗迷你債券投訴,维基新闻,2008年10月6日
- 香港政府會見雷曼迷你債券各方了解事件,维基新闻,2008年10月2日
消息來源
- 梁鳳儀:數間銀行正面回應回購雷曼迷你債券建議,香港電台,2008年10月7日(HKT 08:58)。[已失效,有存檔]
- 迷你債券投資者要求銀行補貼本金損失,881903,2008年10月7日(20:42)。[永久失效,無存檔]
- 明報,政府應該介入迷債定價 以免投資者遭二度傷害,新浪網,2008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