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雷曼迷你债券部份事主不接受回购建议
外观
系列报导
-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香港银行陆续与雷曼投资者商讨赔偿
- 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香港立法会特别会议讨论雷曼事件
- 2008年10月12日 (星期日):香港花旗银行接获70多宗有关雷曼产品的投诉
- 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香港立法会否决成立迷债调查委员会
- 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香港雷曼迷你债券部份事主不接受回购建议
【2008年10月7日讯】
香港政府就雷曼迷你债券事件,昨日表示已要求有关银行根据相关债券的剩馀价值向事主回购,但有事主担心若接受回购建议,会失去追诉权。今日有约40名事主召开记者会表示,坚决要追讨全数投资金额。
约40名雷曼迷你债券事件的事主,今日和民主党代表开会,商讨政府昨日宣布的回购建议,会后召开记者会,事主代表指,若无条件接受回购建议,并因而失去其他可能的追诉权,宁愿不要,除非可保留追诉权,否则不会接受。
他们强调,是受到银行误导才会购买有关产品,认为银行有需要负责。此外,亦有人认为是政府监管不力才导致事件,因此政府亦有需要负责.有事主不满政府在事件中表现冷漠。他们都认为不应该由他们承担损失。
至于一直协助事主的民主党表示,会继续协助事件的苦主追讨,若有足够证据,会提出法律诉讼。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梁凤仪回应指,银行在回购剩馀价值后,并不会因而免受不当销售指控的权利,政府已要求有关银行在回购剩馀价值时,不可附加条件。而政府亦已加快调查有关投诉个案。又表示银行正就有关迷你债券的抵押品估值,最快一星期内有决定。
相关新闻
- 香港金管局调查22宗迷你债券投诉,维基新闻,2008年10月6日
- 香港政府会见雷曼迷你债券各方了解事件,维基新闻,2008年10月2日
消息来源
- 梁凤仪:数间银行正面回应回购雷曼迷你债券建议,香港电台,2008年10月7日(HKT 08:58)。[已失效,有存档]
- 迷你债券投资者要求银行补贴本金损失,881903,2008年10月7日(20:42)。[永久失效,无存档]
- 明报,政府应该介入迷债定价 以免投资者遭二度伤害,新浪网,2008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