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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会议:中国代表就性少数议题发言时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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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9日讯】

联合国会议上,中国代表就性少数议题发言时公然发笑。“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其中包括像同性婚姻(身体震抖地笑)是不是合法化的问题都是热点问题。”这位代表称,这表明言论自由在中国是宪法权利并成功予以保障。

纽约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会议厅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昨日(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为期两天的会议,审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中国内地、香港和澳门的履行情况。

在联合国联国经社文委的普遍定期审议(UPR)会议上,一名中国代表在关于经社文委权利的回复答问中,就性少数群体问题发言时笑了出来,在网络上引发了众怒。这段影片很快在网上疯传,引发了很多讨论。

维基新闻记者Kit Wong对此进行了事实核查,翻查了联合国网络电视三小时的片段,原来这位中国代表──当时在回应“中国民间社会空间”和反歧视法的问题。

……这是关于维权律师关于您提到的。呃,民间社会空间的问题。呃,我想呢,呃,言论自由在中国呢,是宪法权利,呃,公民呢,在传统媒体时代,它可以通过报纸啊广播呀电视等媒介发表自己的言论,那互联网时代现在都是在网络上表达诉求。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民法典在修在编纂过程中。十次向社会征求意见。呃,收到的参与人数是42.5万人收到了102万条意见,其中包括像同性婚姻(身体震抖地笑)是不是合法化的问题都是热点问题。所以,呃,这个,呃,言论自由是,呃,得到保障的。当然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宪法第51条还归……

当这位中国女代表讨论其中“包括像同性婚姻是不是合法化的问题都是热点问题”时,这位代表公开发笑。

中国代表令人不安的“麻木不仁”被形容为“对LGBT群体尊严的无情漠视”,许多人认为这种不尊重的表现是不可接受的、是一种不尊重的表现,从而广泛谴责中国人对LGBT群体的歧视。

中国政府尚未对这一事件发表评论。希望这一事件能提醒人们,无论性取向如何,都需要尊重所有人的权利和尊严。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联合国通过的国际人权公约,《公约》规定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例如适足食物权、适当住房权、教育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水和卫生设施权,以及工作权。

中国是《经社文权利公约》的171个缔约国之一,因此必须接受由18名独立国际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关于这个国家如何执行《公约》的定期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LGBT彩虹旗

联合国条约机构数据库中,来自民间社会组织的问题清单讯息内,这个会议上共有两份关于中国性少数问题的报告。

报告指出,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标准,将与“与大多数人不同”的“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相关的网络内容归类为对青少年“有害”。

LGBTQ+CN、China Rainbow Observation在今次会议上呈交的报告指出,中国拥有充满活力、规模庞大且不断扩大的LGBTQ社区。报告引述据估计,中国有40至7000万人属于LGBTQ。

报告指,中国对性别和性少数群体长期存在的系统性偏见,阻碍他们无法平等、不受歧视地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缔约国中国对意向书的答复并未提及任何保护同性婚姻的法律和政策。由于缺乏保护LGBTQ群体的立法和行政措施,中国的LGBTQ群体在行使《公约》所承认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方面继续面临巨大障碍。

此外,报告指出,与LGBTQ相关的媒体内容受到严格审查。公众很少接触到LGBTQ社区的包容和真实的代表,导致社会上对性别和性少数群体的耻辱感越来越根深蒂固,违反《公约》当中的第十五条。

中国法律将婚姻限制在一男一女之间,明确排除了同性伴侣。由于对婚姻的歧视性定义,同性伴侣无法享受配偶特权,包括社会保障和工作场所福利。这也意味着,同性伴侣在共同财产、医疗、抚养等方面无法享受不受歧视的法律保护。

中国在2018年普遍定期审议期间回答审议委员会关于同性婚姻的问题时指出,“根据婚姻法,中国只承认男女之间的婚姻,同性婚姻是不被承认。这不是因为歧视。而是基于历史、文化和价值观的因素。”

事实上,公众对LGBTQ人群的态度在过去十年中发生了很大变化。2019年已有20万人加入《民法典》修正案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合法请愿,报告强调缔约国中国因此应及时解决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承认问题。

报告敦促缔约国该确保中国LGBTQ公民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人权和平等机会。报告指,中国仍然没有保护LGBTQ权利的国家法律。迄今为止,国家和市政府对问题保持沉默。目前没有政府部门或部委对LGBTQ问题负责。

Rainbow China Research Network和国际组织“国际立即行动”在会议上呈交报告指,2016年的一项调查发现,在247名来自中国的受访者中,只有11%的人称他们的工作场所对LGBTI人群“开放和宽容”。

而41%的受访者称他们的工作场所“不开放和不宽容”。在同一项调查中,只有5%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的工作场所有报告歧视LGBTI人士事件的官方程序,21%的受访者表示在他们目前的工作中有过骚扰、歧视或欺凌的经历。

纽约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会议厅

报告指,这些发现可能低估了歧视的程度,因为管理者并不总是告诉员工关于雇用、解雇、晋升等决定的理由,因此员工无法确定他们是否受到了歧视。

2016年电视节目内容创作通则和2017年网络视听内容审查通则将“同性恋”列为禁止内容。报告指,这些规则是由国家控制的行业协会颁布的,这些协会充当事实上的监管机构。

2017年的“网络视听内容审查规则”基本上复制了2016年的电视审查规则,规定:

含有下列内容或者情节的网络视听节目,应当经剪辑、删除后方可播放;如果问题严重,整个节目不得播出。不正常的性关系或性行为的表达和表现,例如乱伦、同性恋、性变态、性侵犯、性虐待和性暴力等。

报告指,缔约国中国连续拒绝LGBT民间社会组织注册为非营利组织的申请。在2013-2014年,长沙市民政局及其主管单位湖南省民政厅正式拒绝了同性恋维权组织的申请。在组织负责人提出异议后,民政部门书面确认了该决定,并表示:

婚姻必须在一男一女之间进行,婚姻法不承认同性恋关系。因此,成立同性恋者社会组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社会组织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同性恋与我国传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矛盾,不能成立团体。

报告指缔约国对同性恋未完全去病态化,所谓“转化疗法”司空见惯。2001年中国精神病学会将同性恋解除为精神障碍,但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疾病的信念依然存在,所谓的“转化疗法”(一套不科学、无效和有害的做法)可以“治愈”同性恋。

报告指中国同性恋的病态化观点一直存在,2015年的一项调查发现,大约三分之一的心理健康专业受访者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疾病,三分之一的人认为“转化疗法”是有效的。2014年对2001年之后出版的90部教科书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40%的教科书仍然将同性吸引病态化。

LGBT彩虹旗

报告引述,最近中国男女同性恋亲友会(PFLAG)发现了一本由国家卫健委直属出版社于2020年8月出版的心理学教科书,其中将同性恋称为“性心理变态”。

报告指出,截至2019年,至少有204家LGBT恐惧症诊所和从业人员在中国运营,其中包括96家实施所谓转换疗法的组织(其中43家是医院)。

报告引述在2017年的一项研究中,大约17%的跨性别青年受访者表示被胁迫或被迫接受“转化疗法”。源源不断的报告表明“转化疗法”仍在广泛传播。

中国官媒央视报道:“根据中国代表的发言,中国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提高到新的水平。”

央视在面向国际媒体服务的环球国际视像通讯社(CCTV+)发布一篇报道指,“中国不断完善促进和保障人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总体方案。中国坚持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基本人权。”

央视指,“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他们表示,在建设健康中国方面做出了卓越的努力,人民的健康权得到了更充分的保障。”

央视引述代表们还表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也不断促进和保障人权,中国将为确保安体人民平等享有更高水平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而不懈努力。”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属于《国际人权法案》,是联合国的核心国际人权文书。中国于2001年3月批准《公约》,并于2005年4月和2014年5月两次接受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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