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會議:中國代表就性少數議題發言時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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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9日訊】

聯合國會議上,中國代表就性少數議題發言時公然發笑。「在《民法典》的編纂過程中,其中包括像同性婚姻(身體震抖地笑)是不是合法化的問題都是熱點問題。」這位代表稱,這表明言論自由在中國是憲法權利並成功予以保障。

紐約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會議廳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昨日(15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為期兩天的會議,審議《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中國內地、香港和澳門的履行情況。

在聯合國聯國經社文委的普遍定期審議(UPR)會議上,一名中國代表在關於經社文委權利的回覆答問中,就性少數群體問題發言時笑了出來,在網絡上引發了眾怒。這段影片很快在網上瘋傳,引發了很多討論。

維基新聞記者Kit Wong對此進行了事實核查,翻查了聯合國網絡電視三小時的片段,原來這位中國代表──當時在回應「中國民間社會空間」和反歧視法的問題。

……這是關於維權律師關於您提到的。呃,民間社會空間的問題。呃,我想呢,呃,言論自由在中國呢,是憲法權利,呃,公民呢,在傳統媒體時代,它可以通過報紙啊廣播呀電視等媒介發表自己的言論,那網際網路時代現在都是在網絡上表達訴求。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民法典在修在編纂過程中。十次向社會徵求意見。呃,收到的參與人數是42.5萬人收到了102萬條意見,其中包括像同性婚姻(身體震抖地笑)是不是合法化的問題都是熱點問題。所以,呃,這個,呃,言論自由是,呃,得到保障的。當然言論自由不是無限制的,憲法第51條還歸……

當這位中國女代表討論其中「包括像同性婚姻是不是合法化的問題都是熱點問題」時,這位代表公開發笑。

中國代表令人不安的「麻木不仁」被形容為「對LGBT群體尊嚴的無情漠視」,許多人認為這種不尊重的表現是不可接受的、是一種不尊重的表現,從而廣泛譴責中國人對LGBT群體的歧視。

中國政府尚未對這一事件發表評論。希望這一事件能提醒人們,無論性傾向如何,都需要尊重所有人的權利和尊嚴。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聯合國通過的國際人權公約,《公約》規定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例如適足食物權、適當住房權、教育權、健康權、社會保障權、水和衛生設施權,以及工作權。

中國是《經社文權利公約》的171個締約國之一,因此必須接受由18名獨立國際專家組成的委員會關於這個國家如何執行《公約》的定期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LGBT彩虹旗

聯合國條約機構資料庫中,來自民間社會組織的問題清單訊息內,這個會議上共有兩份關於中國性少數問題的報告。

報告指出,2022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標準,將與「與大多數人不同」的「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相關的網絡內容歸類為對青少年「有害」。

LGBTQ+CN、China Rainbow Observation在今次會議上呈交的報告指出,中國擁有充滿活力、規模龐大且不斷擴大的LGBTQ社區。報告引述據估計,中國有40至7000萬人屬於LGBTQ。

報告指,中國對性別和性少數群體長期存在的系統性偏見,阻礙他們無法平等、不受歧視地享有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締約國中國對意向書的答覆並未提及任何保護同性婚姻的法律和政策。由於缺乏保護LGBTQ群體的立法和行政措施,中國的LGBTQ群體在行使《公約》所承認的社會、經濟和文化權利方面繼續面臨巨大障礙。

此外,報告指出,與LGBTQ相關的媒體內容受到嚴格審查。公眾很少接觸到LGBTQ社區的包容和真實的代表,導致社會上對性別和性少數群體的恥辱感越來越根深蒂固,違反《公約》當中的第十五條。

中國法律將婚姻限制在一男一女之間,明確排除了同性伴侶。由於對婚姻的歧視性定義,同性伴侶無法享受配偶特權,包括社會保障和工作場所福利。這也意味著,同性伴侶在共同財產、醫療、撫養等方面無法享受不受歧視的法律保護。

中國在2018年普遍定期審議期間回答審議委員會關於同性婚姻的問題時指出,「根據婚姻法,中國只承認男女之間的婚姻,同性婚姻是不被承認。這不是因為歧視。而是基於歷史、文化和價值觀的因素。」

事實上,公眾對LGBTQ人群的態度在過去十年中發生了很大變化。2019年已有20萬人加入《民法典》修正案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合法請願,報告強調締約國中國因此應及時解決同性伴侶關係的法律承認問題。

報告敦促締約國該確保中國LGBTQ公民享有《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規定的人權和平等機會。報告指,中國仍然沒有保護LGBTQ權利的國家法律。迄今為止,國家和市政府對問題保持沉默。目前沒有政府部門或部委對LGBTQ問題負責。

Rainbow China Research Network和國際組織「國際立即行動」在會議上呈交報告指,2016年的一項調查發現,在247名來自中國的受訪者中,只有11%的人稱他們的工作場所對LGBTI人群「開放和寬容」。

而41%的受訪者稱他們的工作場所「不開放和不寬容」。在同一項調查中,只有5%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的工作場所有報告歧視LGBTI人士事件的官方程序,21%的受訪者表示在他們目前的工作中有過騷擾、歧視或欺凌的經歷。

紐約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會議廳

報告指,這些發現可能低估了歧視的程度,因為管理者並不總是告訴員工關於僱用、解僱、晉升等決定的理由,因此員工無法確定他們是否受到了歧視。

2016年電視節目內容創作通則和2017年網絡視聽內容審查通則將「同性戀」列為禁止內容。報告指,這些規則是由國家控制的行業協會頒布的,這些協會充當事實上的監管機構。

2017年的「網絡視聽內容審查規則」基本上複製了2016年的電視審查規則,規定:

含有下列內容或者情節的網絡視聽節目,應當經剪輯、刪除後方可播放;如果問題嚴重,整個節目不得播出。不正常的性關係或性行為的表達和表現,例如亂倫、同性戀、性變態、性侵犯、性虐待和性暴力等。

報告指,締約國中國連續拒絕LGBT民間社會組織註冊為非營利組織的申請。在2013-2014年,長沙市民政局及其主管單位湖南省民政廳正式拒絕了同性戀維權組織的申請。在組織負責人提出異議後,民政部門書面確認了該決定,並表示:

婚姻必須在一男一女之間進行,婚姻法不承認同性戀關係。因此,成立同性戀者社會組織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社會組織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違背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同性戀與我國傳統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相矛盾,不能成立團體。

報告指締約國對同性戀未完全去病態化,所謂「轉化療法」司空見慣。2001年中國精神病學會將同性戀解除為精神障礙,但同性戀是一種精神疾病的信念依然存在,所謂的「轉化療法」(一套不科學、無效和有害的做法)可以「治癒」同性戀。

報告指中國同性戀的病態化觀點一直存在,2015年的一項調查發現,大約三分之一的心理健康專業受訪者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精神疾病,三分之一的人認為「轉化療法」是有效的。2014年對2001年之後出版的90部教科書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40%的教科書仍然將同性吸引病態化。

LGBT彩虹旗

報告引述,最近中國男女同性戀親友會(PFLAG)發現了一本由國家衛健委直屬出版社於2020年8月出版的心理學教科書,其中將同性戀稱為「性心理變態」。

報告指出,截至2019年,至少有204家LGBT恐懼症診所和從業人員在中國運營,其中包括96家實施所謂轉換療法的組織(其中43家是醫院)。

報告引述在2017年的一項研究中,大約17%的跨性別青年受訪者表示被脅迫或被迫接受「轉化療法」。源源不斷的報告表明「轉化療法」仍在廣泛傳播。

中國官媒央視報導:「根據中國代表的發言,中國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人權發展道路,人權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中國人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提高到新的水平。」

央視在面向國際媒體服務的環球國際視像通訊社(CCTV+)發佈一篇報導指,「中國不斷完善促進和保障人民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總體方案。中國堅持把生存權和發展權作為首要基本人權。」

央視指,「中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他們表示,在建設健康中國方面做出了卓越的努力,人民的健康權得到了更充分的保障。」

央視引述代表們還表示,「中國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也不斷促進和保障人權,中國將為確保安體人民平等享有更高水平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而不懈努力。」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屬於《國際人權法案》,是聯合國的核心國際人權文書。中國於2001年3月批准《公約》,並於2005年4月和2014年5月兩次接受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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